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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2 15:26 来源:区政府办 【字体: 打印
  

 

石栾政办函〔202318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2023年农村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栾城区2023年农村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22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栾城区2023年农村国土绿化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快建设经济强区、美丽栾城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积极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高质量完成2023年全区营造林任务根据《石家庄市2023年农村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委、政府工作部署,以国家、省级、市级林业项目为支撑,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质量监管,完善政策机制,全面落实林长制,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坚持适地适树,科学绿化美化,构建层次结构合理、综合效益突出的林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推动全区林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经济强区、美丽栾城作出新贡献。

二、任务目标

今年,上级下达我区营造林绿化任务5100亩(人工造林100亩,退化林修复2000亩,森林抚育3000亩)。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国土绿化。今年林业工作突出绿化美化效果,重点抓好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三大工程。

1.人工造林。任务100亩结合村庄绿化提升,对全区5个提升村(柳林屯乡柳林屯村、窦妪镇南赵台、冶河镇南留村、栾城镇小周村、狄家庄)村庄实施绿化美化,每个村完成20亩造林任务。村内街道分区栽植白蜡、栾树、国槐、法桐、海棠、金叶榆、樱花、苹果、桃、樱桃等树种,打造一街一品,树下栽植多年生花卉;农村小游园、小果园栽植园林景观树种、常绿小灌木或花卉;庭院栽植柿子、樱桃、山楂、葡萄等树种,实现花果满园。村庄绿化面积按照《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推进村庄绿化工作的通知》(冀林草发〔2021〕25号)村庄绿化面积计算方法折算。

此项工作由自然规划分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2.退化林修复。任务2000亩对生长状况不良、出现退化的林分进行抚育改造,通过抚育间伐,清除病、枯、弱林木,改善通风和光照情况,促进林木生长;对林间空地进行补植补造,恢复和提升生态防护功能。

此项工作由自然规划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3.森林抚育。任务3000亩。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量质并重的可持续经营原则,通过实施浇水、修枝、补植、间伐等人为抚育措施,加大对中幼林、成熟林、过熟林的抚育,改善林分结构,促进林木正常生长,调整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

此项工作由自然规划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验收。按照省、市创森工作要求,今年6月拟对我区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进行验收。

1.创森验收线路两侧绿化美化

验收线路涉及308国道城北段、衡井公路、栾武路、惠源路、张举路、凌空桥路、中心路、柴武大街、新开大街、兴安大街、龙岗街、富强大街等12条街道。一是增彩提质为目标,对这12条街道进行补植补造,确保两侧行道树连续美观,不断档。树坑内铺设草坪或篦子,严禁黄土裸露。二是加强管护,及时清除死树更新,修剪枯枝和病虫害防治。按照验收要求,验收线路两侧严禁出现死树枯枝及病虫害。

此项工作由交通局、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2.创森验收地点加强树木管护

创森验收专家组需参观公园、小区、单位、学校、乡村。其中,公园涉及樱花公园、人民公园、古柏园、柴武台公园;小区涉及常春藤B区;单位涉及联通公司、供电公司;学校涉及栾城中学、石家庄二中实验学校;乡村涉及柳林屯乡夏凉村、大任家庄村。涉及到的各单位和学校要加强各自辖区内的树木管护,死树及时清理并补植,枯枝及时修剪,裸露黄土铺设草坪。

此项工作由住建局、教育局、柳林屯乡、联通公司、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以“3.12”植树节为契机,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广泛动员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驻军、大中专院校以及社会各界全面投入到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由自然规划分局负责组织义务植树活动主会场,通过示范带动,迅速掀起全区造林绿化高潮。各乡镇也要在各自辖区内组织义务植树活动,全面推动义务植树活动向更广、更深发展。

此项工作由自然规划分局和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四、进度安排

春季造林3月10日—4月10日: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和森林抚育任务全部完成。

秋冬季造林10月20日—12月10日:对全年栽植情况进行补植补造,并迎接省造林成效考核。

五、资金来源

(一)充分利用中央、省级林业项目资金开展国土绿化。

(二)义务植树活动所需费用由自然规划分局林木管护费统筹安排。

(三)创森验收线路及地点的绿化美化及养护费用由涉及到的各单位按照管辖范围,各自承担相关费用。

(四)森林抚育费用由区财政承担。森林抚育3000亩任务,需财政拨付抚育资金15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五)退还林修复费用由区财政承担。退化林修复2000亩任务,需财政拨付资金1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要全面推行林长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要求,构建“区、乡、村”三级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充分发挥三级林长作用,使全区林长职责体系进一步功能化,建立全区国土绿化、资源保护长效责任体系。二要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要把造林绿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强力推进,对造林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做到每个环节都有人管有人抓。三要充分发挥全区绿委成员单位作用。林业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分组加强指导;财政部门负责筹措绿化美化资金;交通部门负责道路红线内绿化美化;住建部门负责城区内绿化美化等;全区各部门凝聚强大合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系的造林绿化体系。

(二)科学规划设计。各乡镇要严格执行“耕地非农化”政策,根据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依据《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推进村庄绿化工作的通知》(冀林草发〔2021〕25号)要求,科学规划,组织实施,落地上图。要根据不同区域立地条件和树种特性,科学设计造林树种及规格。要发挥乡土树种优势,使用一级苗木,要明确栽后抚育管护各个环节具体措施和次数。同时要从整地挖坑、苗木规格、栽植、抚育管护等各个环节严格质量,达到设计标准要求,提高造林成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以“3.12”植树节为契机,大力开展植树宣传活动,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造林绿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地报道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绿化、支持绿化、参与绿化的浓厚氛围。在全区上下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吸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造林绿化,迅速掀起全区造林绿化高潮。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为推进植树绿化进度,确保植树绿化质量,在植树期间,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自然规划分局、融媒体等单位成立联合督导组,定期公布绿化进度和完成质量。对进度快、质量好、管护到位的单位通报表彰,对没有按时完成植树绿化任务或完成标准不高、成活率不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加强资金监管,精简节约,严格造林、验收和资金拨付程序,用足用好造林补助资金;造林任务结束后,各乡镇要引入第三方进行核查验收,以村为单位进行上图上表,严格进行自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实事求是核实上报造林面积。验收结果与资金拨付相挂钩,对能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验收达到标准的,及时拨付资金;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暂缓拨付资金,补植补造合格后予以兑现资金。发现虚报、谎报数量,套取国家资金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