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栾政办函〔2023〕21号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2023年春季城乡垃圾
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栾城区2023年春季城乡垃圾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栾城区
2023年春季城乡垃圾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求,助力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建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城乡垃圾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提升人居环境整治的总目标,以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原则,全面开展城乡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建设经济强区、美丽栾城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乡镇(部门)为单位,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拆违拆迁等区域以及铁路沿线、村庄周边、坑塘周边以及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县乡道路、河道水渠、连村路、通村路等沿线为重点,深入开展城乡垃圾集中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垃圾围村、垃圾搬家、垃圾乱倒”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垃圾清理无死角、清扫保洁全覆盖,同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力打造干净整洁、环境优美、健康宜居的城乡环境,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整治环境卫生。全面深入开展垃圾集中排查清理整治行动,集中对整治范围特别是两县交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合垃圾等各类垃圾进行清除;对道路草丛护坡、河渠两侧等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进行清理整治,确保城乡环境干净卫生、整洁有序,无垃圾堆、白色污染及各类杂物。
(二)分类规范处理垃圾。对清理出来的垃圾,按照可回收垃圾、建筑垃圾和其他生活垃圾等进行分类处理。可回收垃圾要回收利用;对危险废物要按规定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对建筑垃圾运输到建筑垃圾消纳点进行集中处理;对其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往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对混合垃圾分类后规范处置。严禁在河道、沟渠等非填埋区域掩埋生活垃圾和其它乱倾乱倒等违法行为。
(三)全面加强道路保洁及周边区域整治。深入开展春季“洁城行动”,对城区范围内快车道、慢车道、便道,进行全面冲洗和湿扫作业。各乡镇、部门要将城乡结合部村庄及周边环境作为重点,彻底清理积存垃圾、村外垃圾。做好高速公路周边、国省干道公路、区乡道路清扫保洁,特别是对京港澳高速、复兴大街、三环等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污染物等进行全面清理,加强村庄(含城中村)道路清扫和周边区域保洁工作,全面治理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
(四)建立健全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清管并重,建立垃圾及时清扫、定点收集、定期清运、集中处置长效管理机制。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严禁使用露天收集池。对城市更新拆迁和村民自建房的建筑垃圾加快清运,并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及时规范处置;对拆迁区域以及周边散落的各类垃圾和污染物要全面清理,确保人走场地清。
四、责任分工
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排查清理工作,确保垃圾清理整治任务高质量完成。
(一)城管局牵头,负责指导、监督各乡镇垃圾治理工作,督导环卫市场化公司做好积存生活垃圾的排查清理工作。
(二)各乡镇负责各自辖区内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区级公路等,确保两侧可视范围内无裸露建筑垃圾及其他垃圾杂物;对乡级路、通村路、连村路、田间路两侧积存的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达到干净、整洁、平整的效果;在村内及周边继续开展“六清”工作,做到无积存垃圾、无堆放杂物。
(三)交通局负责协调高速公路和三环管理部门对用地范围内垃圾杂物进行清理;负责国省干道、区级公路用地范围内沿线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彻底清理道路两侧垃圾杂物等,保持道路干净整洁,公路两侧及树协地内无裸露建筑、生活垃圾及其他垃圾杂物。
(四)装管办负责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内道路沿线及企业周边建筑垃圾的清理整治。
(五)水利局负责督导协调清理河道水渠管护范围内杂草杂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除水面漂浮物、堤坝上杂物。
(六)环保分局负责指导、监督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做好垃圾中有毒有害垃圾处理工作。
(七)卫健局负责做好各级卫生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医疗废物暂存、转移、处理过程中卫生防疫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八)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膜、农资包装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及回收利用工作。
(九)供销社负责牵头开展各类非正规垃圾回收点、收购点、再加工点(作坊)排查工作,会同市场监管、消防、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清理取缔工作。
其他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26日-3月31日)。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对照工作任务抓紧调查摸底,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整治措施。具体工作量化、细化、责任到人,认真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4月25日)。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全面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按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按时完成。
(三)巩固验收阶段(4月26日-4月30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工作落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春季城乡垃圾集中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附表1),各乡镇、部门也要根据职责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4月3日前,将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名单(附表2)、垃圾清理整治工作台账(附表3)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8032016;邮箱:lcqnhk@163.com)。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周报告制度,每周五下午3时前,各乡镇及部门要将2023年春季城乡垃圾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乡镇、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分报区委、区政府领导。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把春季城乡垃圾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纳入督查内容,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督导各乡镇及部门开展工作,确保得到实效。
(三)注重舆论宣传。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参与。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台、掌上栾城等媒体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参与,在全区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整治合力,推动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安排保障资金,加大支持力度,保障集中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1.石家庄市栾城区2023年春季城乡垃圾集中清理整工作领导小组
2.石家庄市栾城区乡镇(部门)2023年春季城乡垃圾集中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3.石家庄市栾城区(乡、镇、各单位)2023年春季城乡垃圾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台账
附件1:
石家庄市栾城区2023年春季城乡垃圾
集中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邵金成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顾江平 区政府办三级主任科员
张会益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焦振国 区城管局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陈 强 装管委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李华松 市生态环境局栾城分局党组成员
宜春生 区交通局公路苗圃主任
温保书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郝 萤 区供销社副主任
董秀申 区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
吴彦彬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王国哲 冶河镇人大主席
王生杰 楼底镇人大主席
王亚宁 柳林屯乡人大主席
许会青 西营乡人大主席
朱永强 栾城镇副书记
陈泽林 窦妪镇副镇长
张飞耀 南高乡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会益同志兼任。
附件2
石家庄市栾城区乡镇(部门)2023年春季城乡垃圾集中清理整治
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填报单位: (公章)
领导小组 |
姓名 |
工作单位职务 |
联系方式 (固话及手机) |
备注 |
组长 |
|
|
|
|
副组长 |
|
|
|
|
办公室主任 |
|
|
|
|
具体负责人员 |
|
|
|
|
附件3
石家庄市栾城区 (乡、镇、各单位)2023年春季城乡垃圾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台账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___________(乡、镇、各单位)共排查存在问题 处。数量共计 方。其中:生活垃圾 处 方;建筑垃圾 处 方:混合垃圾 处 方;其它垃圾 处 方。 |
|||||||
序号 |
乡镇/单位 |
具体位置
|
类型 (生活/建筑/混合/其它垃圾) |
数量(方)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联系方式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