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事项 |
承办机构 |
实施依据 |
申请材料 |
办理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办理数量限制 |
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
救济途径 |
备注 |
1 |
行政许可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柳林屯乡政府 |
《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冀教基[2017]37号)第七条、第十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
1、因不可抗拒原因申请延缓入学或休学的,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或民政、劳动部门提供的证明 |
1、因不可抗拒原因申请延缓入学或休学的 |
15个工作日 |
免费 |
无限制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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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许可 |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
柳林屯乡政府 |
《殡葬管理条例》 第三条、第八条 |
1、公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或者公墓用地土地来源证明材料。 |
1、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2、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不得在“三道两区”(铁道、国道、省道及高速公路两侧及城市周边区域、风景名胜区)内建设,不得影响周边群众的生活。 |
20日内 |
免费 |
无限制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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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许可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柳林屯乡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一条 |
1、用地方案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
自申报材料齐全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 |
免费 |
无限制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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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柳林屯乡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四条、五十五条《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
1、申请书 |
在乡、村庄的规划区内进行企业、公益事业、乡村公共设施、集中村民住宅工程建设以及村民在新宅基地建设住宅的,应当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法定日期15个工作日,承诺日期3个工作日 |
免费 |
无限制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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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许可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柳林屯乡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62条 |
1、村委会申请书 |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
法定日期15个工作日,承诺日期5个工作日 |
免费 |
无限制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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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许可 |
承包期内需调整承包地批准 |
柳林屯乡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 |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签字的会议记录。 |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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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
无限制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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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许可 |
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批准 |
柳林屯乡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 |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签字的会议记录。 |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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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
无限制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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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政许可 |
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
柳林屯乡政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
1、行政许可申请书 |
1、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无限制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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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政许可 |
生鲜乳收购许可 |
柳林屯乡政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
1.行政许可申请书 |
1、符合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布局;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无限制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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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行政许可 |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
柳林屯乡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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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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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政许可 |
护士执业注册 |
柳林屯乡政府 |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 |
1、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
申请人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发》相关规定。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提交申 |
20日内 |
免费 |
无限制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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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 |
柳林屯乡政府 |
《河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管理办法》(冀卫规〔2013〕2号,2014年9月28日修改)第二十六条 |
1. 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
住宿业:1、饮(杯)具、棉织品等公共用品数量与床位数量之比,普通旅店按2:1配备,星级宾馆按3:1配备。2、有专用的饮(杯)具消毒间,配备饮(杯)具消毒及保洁设施(使用一次性饮杯具的除外)。3、 使用非一次性拖鞋有专用清洗消毒池(桶)。4、普通旅店有密闭储存布草设施,星级宾馆设立专用布草间,布草间设立棉织品保洁柜。5、按所清洁的部位明显区分所使用的清洁工具。6、卫生间设置独立机械排风装置。7、自洗棉织品的,配备与棉织品使用量相适应的消毒设施。8、棉织品外送清洗签委托清洗协议。9、客房未配备卫生间的,应按要求配备公用的盥洗设施,并为每个床位配备脸盆、脚盆各一个,且有明显区分标记。10、设置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及防潮、防尘等设施,有密闭废弃物存放容器。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志游泳场所:1、有禁游标志。2、有水质公示(公示泳池室温、水温和有效氯、pH测定结果)3、有池水循环消毒设备,有补充新水系统。4、有强制通过式浸脚池(池长不小于2米,宽度与通道相同,深度不小于20cm)。5、有强制通过式淋浴。6、儿童涉水池应与成人池隔离。7、有检测游泳池水质有效氯仪器。8、使用非一次性拖鞋的,应有专用清洗消毒设施。9、 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志。沐浴场所:1、有禁浴标志。2、有浴池的清洗、消毒设施。3、有浴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装置。4、有专用的杯饮具消毒间,配备杯饮具消毒及保洁设施(使用一次性杯饮具的除外)。5、使用非一次性拖鞋的,应有专用清洗消毒设施。6、开展修脚服务的,有专用的修脚工具消毒设施。7、自洗棉织品的,配备与棉织品使用量相适应的消毒设施。8、棉织品外送清洗签委托清洗协议。9、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志。 |
20日内 |
免费 |
无限制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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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政许可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柳林屯乡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四十五条 |
1、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
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
15个工作日 |
免费 |
无限制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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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行政许可 |
再生育审批 |
柳林屯乡政府 |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
应提交的证件证材: |
(一) 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
乡级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行政审批局;县级行政审批局自 |
免费 |
无限制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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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行政许可 |
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
柳林屯乡政府 |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
无 |
无 |
0.5个工作日内 |
免费 |
无限制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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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行政许可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柳林屯乡政府 |
《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无 |
无 |
0.5个工作日 |
免费 |
无限制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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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行政许可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柳林屯乡政府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
(一)《销售环节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许可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准 |
免费 |
无限制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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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行政许可 |
食品小餐饮登记 |
柳林屯乡政府 |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河北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
(一)《小餐饮登记证申请书》; |
(一) 经营场所远离污染源。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动物养殖场、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 |
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符合《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小餐饮登记证 |
免费 |
无限制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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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行政许可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
柳林屯乡政府 |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河北省小作坊登记 管理办法》第二条 |
(一)申请书; |
(一)有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场所面积与生产加工能力相适应,布局符合工艺 |
县级食品小作坊登记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 |
免费 |
无限制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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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行政许可 |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柳林屯乡政府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
无 |
五名或五名以上的自然人,其中必须有80%的农民 |
0.5个工作日 |
免费 |
无限制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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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行政许可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柳林屯乡政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
1.授权委托书 |
采伐林木不得突破国务院批准、省政府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外,森林采伐限额的分项指标不得相互挪用或者挤占。 |
15个工作日 |
免费 |
无限制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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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行政处罚 |
上级下发的110项行政处罚事项 |
柳林屯乡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
行政处罚相对人 |
(一)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 90 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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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对栾城区西营乡检查所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栾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栾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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