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市栾城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解读背景
国家、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在即,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作为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近期市委主要领导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对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将省、市领导要求落到实处,我区按要求需制定《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通过深入学习研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起草并形成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1月21日,区水利局将征求意见稿发送七个乡镇和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局、自规局、发改局,收到反馈均无意见。11月22日,经区水利局形成了提交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的《石家庄市栾城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二、总体把握
为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保障农村居民用水需求和饮水安全,确保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主要框架
《管理办法》主要有五个章节。
第一章节,总则。主要明确我区农村饮水工程适用范围和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职责。
第二章节,水源和供水设施保护。主要说规定水源保护措施和禁止条款。
第三章节,供水管理。主要明确供水单位职责,以及日常管理、应急抢修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章节,用水管理。主要明确水价和用水户的责任义务。
第五章节,法律责任。明确了与农村供水相关的政府部门、供水单位、用水单位等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以及违反具体行为的处罚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