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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3)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8    来源:环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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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危险废物暂存、处置,不断提升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监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做好生态环保工作,严格落实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二、整改实施主体

栾城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是栾城区涉及1家报废机动车拆解机构,为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91130100663692052X,固定污染源登记编号:91130100663692052X0001S,原料为钢板材、铁路货车配件、废燃油及废燃气汽车,产品为铁路货车、报废车拆解产物,生产工艺:原料-拆解-抛物除锈-检修-涂装-组装-成品;报废车检查和登记-拆解预处理-拆解-存储,主要污染物:粉尘,污染物产生环节为抛物除锈、拆解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产生环节为涂装;针对危废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企业立即开展危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流程排查,加强危废管理;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危废管理计划,规范分类贮存(设置专用标识、分区存放),依法签订处置合同并核实接收方资质,落实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做到危废转移全程可追溯。

二是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拆解区设防集油沟、集油池、油水分离装置,杜绝跑冒滴漏,规范油液真空抽吸设备,做到先抽液、后拆解,废油回收率达标,确保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达标排放。

三是健全台账与转移管理,建立一车一档、一类一账,完整记录危废种类、数量、产生、贮存、流向。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全部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线上申报、转移、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签订处置协议并留存资质文件。

    四、验收情况

2026年3月16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石家庄市商务局对栾城区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3)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通过对工作推进、相关制度等资料检查,认为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验收合格。

公示期为2026年3月18日至3月27日(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5815566(市生态环境局),86689498(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