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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生态环境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 施 方 案
发布时间:2026-05-12    来源:环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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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生态环境局2026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区市场监管部门《石家庄市栾城区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监管效能,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统筹协调的原则,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做到精确监管,精细管控、精准施策,全力推进工作走深走实。充分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组分类、排污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检查,以“进一次门、办多项事”为目标,提高检查工作质量,为企业创造公平化、法制化的优良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完善“两库一单”

动态更新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并公示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依据、内容与要求。精准维护检查对象名录库:及时在省监管平台认领新增检查对象,实施标签化管理,结合信用分类标注,实现监管对象精准索引。优化执法人员名录库:及时更新执法人员信息,按业务专长、执法资质、回避范围等分类标注,实现“人、事”精准匹配。

(二)优化完善工作平台运用

加强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的操作培训,确保所有行政检查全过程高效、准确。实现检查结果后续处置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等环节有效衔接,形成“检查—处理—公示—修复”管理闭环。

(三)深化联合抽查与差异化监管

坚持“应合尽合、应联尽联”,发挥信用监管牵头作用,统筹推进系统内及跨部门联合抽查,深化“一业一查”模式。根据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年度内原则上不重复抽查;对风险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四)抽查形式和检查方式

随机抽查形式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形式。在特定时段开展针对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检查时,可按照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具有的标识,在限定范围内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匹配检查人员,定向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五)健全完善抽查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逐一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各随机抽查事项的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完成,做到“应联尽联”。要主动发起和积极参与其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的跨部门联合抽查,有效降低执法成本,切实提升执法效能,有效减少因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三、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工作站位,深刻认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量化工作目标,优化创新工作举措,上下联运、内部联合、紧盯目标、精准发力、抓好落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2026年5月11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