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
公 告
为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精神,切实清除政策壁垒,优化制度供给,根据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以及石家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废止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公告宣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部门应当继续执行。本公告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部门应立即停止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各行政机关应自觉接受群众对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并为查阅规范性文件提供方便。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6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
序号 |
名称、文号 |
实施 部门 |
1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栾政规〔2020〕2号 |
供销 合作社 |
2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农村集体财产流转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 石栾政规〔2020〕3号 |
供销 合作社 |
3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城区精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栾政规〔2021〕1号 |
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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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的通知 石栾政规〔2022〕1号 |
应急局 |
5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区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栾政规〔2022〕3号 |
发改局 |
6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石栾政办函〔2023〕44号 |
数政局 |
7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栾政函〔2024〕32号 |
水利局 |
8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的通知 石栾政办发〔2024〕6号 |
民政局 |
9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涉企行政检查入企报备制度的通知 石栾政办函〔2025〕14号 |
司法局 |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序号 |
名称、文号 |
实施 部门 |
1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办法的通知 石栾政规〔2020〕4号 |
司法局 |
2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新改扩建居民住宅项目配建教育设施建设资金缴纳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石栾政规〔2022〕2号 |
教育局 |
3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办法的通知 石栾政规〔2024〕1号 |
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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