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燃气企业全面检查;各乡镇、村(社区)燃气管理工作;燃气用户检查燃气安全。
2、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每月对燃气企业、乡镇(街道)、村(社区)检查1次;每用抽查不少于50个单位用户、100个居民用户
3、行政检查标准
参照《河北省燃气安全常态化排查整治与监管评估工作机制》、《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4、行政检查计划
按照《河北省燃气安全常态化排查整治与监管评估工作机制》每月对燃气企业、乡镇(街道)、村(社区)检查1次;每用抽查不少于50个单位用户、100个居民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