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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来源: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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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石家庄市栾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法治定规矩、划界限、提效能、促改革、抓落实,聚焦全面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决策、公正文明执法、化解矛盾纠纷等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区、美丽栾城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制度保障。认真落实《石家庄市栾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要点,细化任务分解,推动落实落地三是抓住“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题学习组织国家工作人员集中旁听庭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2023年全市宪法法律考试,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是做好督查考核。开展依法治区法治督察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监督检查2次,发现问题12条,并全部整改到位;全力做好依法行政考核,切实承担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职责,以实际行动高标准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
二、坚持改革提效,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新台阶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承接“一件事一次办”试点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方便群众一次性办理所需业务。同时,优化事项配置,推进全流程网办。截至目前,我区在政务服务网上发布的521项事项,已全部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二是加强事中事后及信用监管。针对“互联网+监管”工作,共编制检查实施清单346条,完成率已达100%;录入监管事项318项,覆盖率已达100%。加强审管衔接互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职责边界,科学界定行政审批职责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职责。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印发《创建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县级试点建设方案》,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归集信用信息566.81万条,为职能部门使用信用信息和开展“信用+”应用场景提供强有力数据支撑。
三、坚持依法决策,政府决策水平得到新提高
一是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相结合,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通知》,聘请律师事务所为区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和调配公职律师,实现区直部门和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积极发挥律师作用,将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确保政府的每一项决策科学、合法、依规。二是发挥政府法制机构作用,做好政府“法治参谋助手”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发文质效。2023年规范性文件审查率、报备率均为100%。审查常务会议题等其它文件32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50余条,为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支撑。三是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理结果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四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3项行政决策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取得新成果
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公示网上巡查和案卷评查活动推动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回头看”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重大执法领域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发现问题40余条,并督促整改完成二是把好执法队伍建设“入口关”。严格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准入制度,对持有罚没许可证的27个区直有关部门及7个乡镇的罚没主体资格进行年检,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从行政执法人员身份、工作岗位、法律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查。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在食品药品领域严厉打击非法食品添加、制售假冒伪劣三无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案件69件,罚没款85.8万元。在安全生产领域,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区域和部位开展专项整治,2023年共计检查企业149家,289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377项,整改率100%。在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大队共开展7次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回头看”。2023年检查企业747家次,发现各类环境违法问题319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9份,罚款122.9009万元,涉嫌环境犯罪移送案件4件,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教育培训领域,依法对区内培训机构证件、收费、内部管理及办学行为进行了检查,规范办学机构59家,取缔无证机构19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16份。在交通运输领域,加大公路执法巡查力度,清理占道经营366处、落地牌匾199处、非交通标志70余块。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查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713辆,办结各类交通运输执法行政处罚案件116件。四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举办行政执法培训5期,内容既涉及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也包括行政执法实操与技巧,有效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五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制定《2023年度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和《开展重点执法领域专项监督检查方案》,采取专项检查、联合督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对各乡镇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0余条,全部整改完毕。
五、坚持预防为主,处置突发事件能力获得新提升
一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对《石家庄市栾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八部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印发执行。二是积极推进乡镇和村级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按照市安委办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一个试点乡镇、两个试点村,按计划要求有序推进基层预案编制工作,实现乡镇村全覆盖。三是加强实战演练,提升应急能力。组织开展抗洪抢险应急救援桌面推演、协办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均取得良好成效,有效检验了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升了救援响应能力。
六、坚持依法治理,促进法治社会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区7个乡(镇)、179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开展人民调解提质增效创品牌专项行动,全区特色品牌调解室达到10个,区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暨创建“枫桥式”司法所活动,栾城区司法局城关司法所获评河北省“枫桥式司法所”。组建由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小组,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宣传服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137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二是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加强与法院的衔接配合,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深入推进诉源治理。2023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3件,结案51件,其中纠错8件,纠错率15.6%三是全面落实“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和“法律九进”,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25场,发放普法宣传册8000余册,累计受教育群众达6万余人。
七、强化执法监督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不任性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2023年,共承办省人大建议24件、市人大建议31件、区人大建议82;接收省政协提案10件、市政协提案8件、区政协提案58件,已全部办结,答复率100%。是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建成了精准精细的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务实管用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协同联动的公开平台体系,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社区延伸。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6件,全部答复完毕。三是践行法律责任维护司法权威。积极发挥行政审判的监督、支持和保护作用,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2023年,受理行政案件27件,办结2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生效裁判文书执行率均达到100%。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9件,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7份,行政机关在整改期限内回复率100%。
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新形势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为引领,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实现“四个扎实推进”,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区、美丽栾城夯实法治根基。
(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认真总结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经验,提高站位,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紧迫感,责任感,精心谋划,推动各项标准落地落实,以示范创建为引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区、美丽栾城夯实法治根基。
(二)扎实推进政府依法依规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健全规范性文件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备案审查力度,促进政府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
(三)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
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重点执法领域建设标准化行政执法指引,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和裁量基准适用,健全行政执法评议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
(四)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制定完善行政复议配套制度,明确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标准和措施,坚决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真正做到“纠正一案,规范一片”,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确保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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