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省市相关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人社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企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行政检查。遵循依法依规、公正公开、科学高效、包容审慎的原则,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事项及安排
(一)欠薪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1. 检查对象:以劳动密集型企业、租赁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和新业态平台企业为重点排查对象,突出政府项目、国企项目。
2. 检查内容:全面排查各类欠薪风险,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及使用情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及使用情况等,建立隐患排查登记台账。
3. 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检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等,对欠薪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1. 检查对象:全市劳务派遣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等用人单位及新业态平台等用工单位。
2. 检查内容:聚焦稳就业、惠民生、促发展,深化落实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整治劳务派遣单位经营资质不达标、年度经营情况不报告、社会保险缴纳不到位等问题;用人单位超“三性”、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等问题;纠治“假外包、真派遣”乱象;检查用人单位招用工情况,是否存在就业歧视,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益。
3. 检查方式:通过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资料、网络监测等方式,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检查
1. 检查对象:从全市企业名录库中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用人单位进行检查。
2. 检查内容:对劳动合同、超时加班、高温作业、使用童工以及女职工、未成年工保护等行为实施监管。检查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等。
3. 检查方式:采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出示执法证件,依法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非现场检查通过书面审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涉企行政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人社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各相关股室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规范执法
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检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检查过程中,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整改为主;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强化协同配合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在开展专项行动和重点检查时,积极与市场监管、公安、住建等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同时,加强内部股室和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闭环。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企业依法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及时总结宣传检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及时总结反馈
各相关股室和单位要按照检查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工作,并及时总结检查情况。在每次专项行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局涉企行政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并依法处理。
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