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提案字〔2026〕第2号
对政协栾城区三届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第5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杨耀辉、付建业、马春晓、连艳玲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联合多部门认真研究,针对提案指出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你们提出的四条建议指导意义很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实校园周边环境联合管控。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排查,对学校周边流动摊贩、商铺违规售烟等问题开展常态化检查。面向全区中小学开展专题教育,宣讲拒绝烟酒、远离不良娱乐场所等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二)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我局协调公安部门完善“护学岗”常态化机制,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安排交警、校园安保人员、值班干部、教师在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执勤,指挥交通、疏导车辆,确保师生安全有序进出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明确要求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骑行电动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乘坐违规车辆,严禁16周岁以下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
(三)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全区各中小学常态化开展法治安全教育,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托学校德育、课后服务,开展文体兴趣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收涉未成年人环境问题线索,接到相关投诉后及时对接职能部门处置反馈。
(四)协同做好经营性场所风险提示。我局积极配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网吧、台球厅、烟酒售卖点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向家长推送校外安全风险提醒,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校外活动的监管。对排查发现的商铺代存手机等干扰校园管理行为,及时开展告诫劝导,督促商户规范经营。
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部分经营性场所身份查验落实不到位、初中生违规骑行电动车屡禁不止、流动摊贩反复反弹、社会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等短板,需要多部门持续发力、综合治理。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区教育局将立足教育职能,主动联动公安、交管、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落实提案建议,多措并举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网。
(一)深化经营场所联合监管。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联合执法机制,推动网吧、台球厅、烟酒销售点落实“未成年人禁入”标识张贴及身份证件查验制度。持续面向学生和家长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引导学生自觉远离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不购买烟酒。鼓励家长发现违规经营线索及时举报,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二)强化交通安全协同治理。持续配合公安交管部门落实高峰勤务护学机制,配合做好学校周边家长等候区、非机动车停放点、学生安全通道优化设置,推进人车分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常态化教学,常态化宣讲未满16周岁禁止骑行电动自行车法规。针对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车、不戴头盔、违规载人等行为,建立家校双向提醒机制,及时告知监护人,压实家庭监护责任,从源头减少学生交通违规行为。
(三)深化法治德育常态教育。持续抓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普法进校园工作,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讲座、以案释法、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实现全区中小学全覆盖,切实提升学生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持续提质课后服务,丰富文体、实践、兴趣拓展课程,培养学生健康兴趣爱好,引导学生远离不良社会风气。
(四)推进校园周边警示标识设置。积极配合交管等部门推进校园周边警示标识设置,在学校门口及周边显著位置设置告示牌,明确标注校园周边百米范围内禁止摆摊设点、禁止车辆乱停乱放、禁止占道经营等管控内容,标识统一标注“栾城区交管大队”,进一步明晰管控边界,规范周边经营秩序和交通秩序,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感谢你们对我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6年8月28日
领导签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红周 13131144920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