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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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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司法局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栾城区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新要求,持续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机制,持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

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按照区政府要求,制定《石家庄市栾城区司法局公开事项目录》,共更新、梳理18项主动公开内容,确保公开内容有规可依。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制定《石家庄市栾城区司法局重要信息发布规范化标准化清单》,构建“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力保障公开信息的精准性、权威性与安全性。三是持续丰富公开内容,在主动公开机构信息、权责清单、财务信息等法定公开信息的基础上,积极发布工作开展情况等各类信息。今年以来,在市级以上媒体共刊发宣传稿件45篇,其中国家级1篇,省级42篇,市级2篇。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开展信息公开,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公开程序,强化服务理念,积极沟通了解申请人意图,指导合理合法行使权利,提高答复质量,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司法局文件制发的规范性、科学性、合法性,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定,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切实保护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并严格落实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发布不当引发的重大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及时组织梳理清查,摸清政务新媒体底数。经仔细核查,2025年栾城区司法局暂未运营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

持续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职责明确的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事前审核和事后 “回头看”,充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2025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分股室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政务公开操作不够规范,“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的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有关政策解读、决策制定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在舆情分析、风险研判、应急处置等方面,部分工作人员缺乏实战经验。  

(二)改进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提升公开质量与实效。二是加强业务水平,推动政务公开落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