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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栾城区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1-14    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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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

办理结果:A

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提案字〔20248

 

对政协栾城区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

 

王顺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中小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充分利用微信群、校园广播、宣传栏、手抄报、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能力。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十分切合实际,也是我们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具体举措

(一)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1530”安全教育制度,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提醒和教育,利用家长会、微信群、钉钉群、致家长一封信、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出行宣传,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宣传效果;引导师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学生不得逆行、闯红灯、随意横穿道路,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乘坐汽车要使用安全带,不满12周岁不得骑车上路,不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不得骑行摩托车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辆;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知识竞赛、观看宣传片等方式,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质量,确保中小学生对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知晓率达到100%,引导广大师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

(二)强化接送学生车辆治理

按照《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积极联合区公安分局,对辖区校车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坚决避免经过涉水、塌陷等危险路况、桥段、路段等通行路线;校车运营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安全监督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进一步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车服务方案,规范发展专用校车,鼓励校车专业化、集约化发展,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定制公交,为需要乘车上下学学生提供方便。

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管理

制发《全区学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积极配合区交通管理大队,完善学校周边交通信号灯、警示牌、斑马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上下学高峰期开展交通疏导、设置“护学岗”,并在学校门口设置专用接送通道、车辆即停禁入等措施,避免接送学生车辆在学校门口长时间停留;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实施车辆禁行限行、集中指定停放管理,尽最大可能实现人车分流,采取错峰上下学等措施,分散集中接送学生的交通压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广大青少年儿童,向家长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增强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强化应急预案建设

制发《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辖区内各类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并要求各学校根据实际制定本学校应急预案;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害信息,并根据灾情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统一组织师生员工迅速疏散等措施,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立即组织应急队伍,营救遇险人员,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做好师生员工的心理疏导,维持其心理稳定。

    、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积极与区公安分局和区交通管理大队沟通联系,共同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开展交通安全案例学习,提高师生对交通安全的防范意识,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非常感谢您对中小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的关注和重视,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4830

 

 

 

 

 

 

 

 

 

 

领导签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红周 88666124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组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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