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提案字〔2024〕第1号
对政协栾城区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黄寅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生命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生命教育
在中小学开展生命教育,对于促进和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区教育统筹部署,指导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融入生命教育体系,建立了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紧紧抓住微视频、微课堂等载体,以“校园心理剧”、“心理微课堂”等多种授课方式和授课内容,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紧跟新时代,进一步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
借助河北省大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加强我区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现已培训达70%,能满足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要求。各学校心理档案、心理宣传栏、心理功能室均配备到位,为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教师们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质,从学生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运用心理学知识和技能精心设计每一次活动,疏导学生心理困惑,塑造学生健康的心理,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开展家校合作
为了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区家长学校成功申请成为了河北省家长学校课程实验校,开办网上家长学校课堂,家长学校课堂围绕家长学校教材《家庭教育手册》,定期开展 “父母学堂”;在校报上开设了家校沟通版块,开辟了“智慧家长课堂”;通过组织家长开展亲子悦读、传统茶艺学习等活动,鼓励家长多与孩子交流沟通,重视对孩子品格意志的培养,提升家长科学育儿能力。
我区宏远路小学每周都会开展家长教育活动,邀请家庭教育讲师到学校对学生和家长进行演讲授课活动,让有家庭教育经验的家长进行经验传授和交流,以此加强家长家庭教育理念,培养孩子生活和学习的各种良好习惯,尊重孩子的成长规律,塑造完美性格,为孩子终身发展奠定基础,这个活动使家长收益颇深。
三、形成社会合力
(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局成立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了学校重点工作,完全小学以上学校由区委政法委配备了法治副校长,为加强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今年以来,邀请法治副校长、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五老人员等到学校开展法治讲座、法治报告会47场。另外,教育局与区法院联合开展“一校一法官”活动,法院再次派出优秀法官和法官助理,担任我区小学法治辅导员,在学校设立“法官工作室”,通过开设法治课、送法进校园、教师交流会等方式,与学校开展法治共建活动,我区大中小学校“一校一法官”实现了全覆盖。
(二)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严厉打击校园霸凌、未成年人犯罪
首先,学校制定了详细的校规校纪,明确不同欺凌行为的相应惩戒举措,并通过组织主题班会等形式教育学生掌握预防欺凌的知识和方法。此外,学校设立了防欺凌治理委员会,由校长负责,成员包括法治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政教主任、教职工代表、社区工作者(村委会委员)、家长代表(家委会负责人)、校外专家等。
其次,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当霸凌事件发生在校外时,家长应与学校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孩子在校园内外的行为表现,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最后,社会(包括公安机关)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对于有来访人强行闯入校园时,门卫应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负责老师,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学生和老师的安全。
综上所述,严厉打击校园霸凌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通过制定和执行有效的防治措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
2024年8月26日
领导签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邢会振13785178634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组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