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丽芬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南高乡人民政府积极配合上级工作要求,于2025年6月初对乡、村两级干部开展正面宣传、警示教育工作,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农村“两委”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促进村级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和良性积累,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二、加强管理力度。南高乡人民政府首先按照农村经济审计计划,组织财政所及工作专员进行自我排查,深度分析是否存在重点围绕承包合同不规范、欠缴承包费、发包方式不规范等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原因分析并整治。
三、深化长治长效。南高乡人民政府织紧织密“制度网”,推动完善审计监督、信息化管理等制度,对于农村集体“三资”工作形成监管制度体系。并按照相关区直部门有关制度规定,制定完善符合南高乡及下属村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形成“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负责、科室业务人员落实、村级相关干部配合”的四级分工机制,确保“三资”工作顺利进行。
2025年6月23日
领导签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