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军锋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农村推广太阳能路灯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南高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协调全区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针对上级相关部门的政策资金,在政策规定的可调控范围内优先向“建设太阳能路灯”项目靠拢。
南高乡人民政府安排各包村干部配合各村书记进行实地调研,为后期不断推广建设太阳能路灯打好基础。
2025年6月23日
领导签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