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战豪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支持传统企业发展壮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划建设纺织产业园区
您建议在南高乡辖区规划建设纺织产业园区,我们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前期调研。根据《土地管理法》及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各类产业用地需严格契合规划用途。若新增纺织产业园区,需对现有土地规划进行调整,但调整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等多重约束,短期内难以突破政策框架完成规划变更。
不过,我们已将纺织产业集群发展需求纳入乡域产业发展储备研究,后续会持续关注政策动态,待上级规划调整开启,第一时间论证纺织企业集中布局方案,积极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二、关于完善企业土地手续及用地支持
在协助现有企业完善土地手续、保障用地需求方面,我们正积极与国土资源部门跑办对接,争取将我乡纺织企业土地问题纳入专项研究,沟通用地指标分配倾斜可能。
传统纺织产业是南高乡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深知企业面临的发展困境。虽现阶段受政策、客观条件制约,无法完全落实您的建议,但乡政府会持续跟踪政策走向,与国土资源部门跑办沟通,积极向上争取支持。也恳请您理解政策限制,继续为产业发展献智出力。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