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关于申报《石家庄市2026年园区清洁能源供暖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2    来源: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打印

根据市级工作安排,我区开展《园区清洁能源供暖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组织有申报意愿的主体申报,名额1个,相关要求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组织实施1处可再生能源供暖试点示范项目。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热泵或者地源热泵供暖技术解决温室冬季供暖和夏季制冷,实现园区供暖用能可再生能源化和清洁化。考核指标分别为,一是可替代传统用能约标煤,二是供热效果满意度达到95%。

支持方向

支持农业园区可再生能源供暖改造,补贴购置可再生能源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三、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定规模的种植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设施主体、村集体等。2. 实施主体应有正规的规划、用地、环保等行政许可。3. 实施主体拥有相应资质、资金、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4.实施主体应有资金自筹能力,先100%自筹使用资金,先建后补。5.实施主体应该有农业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运行管理规范6.实施主体应承诺,在项目建设期间和项目正常运行后,遵守相关部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满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政策要求和实施标准。项目正常运行后,要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配合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有关数据。

四、补助方式

补贴资金实行项目先建后补。项目建设完成,通过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合格后,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再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市级验收。

五、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编写项目申报方案,同时附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或土地入股、相关荣誉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月24前将所需材料报送到栾城区农业农村局318房间(石栾大街966号)。

(联系人师奕琳,电话17732195022)。

 

                   石家庄市栾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12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