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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消防监督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6-01-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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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消防救援支队、区政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度消防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除查处举报投诉、办理转办交办事项等特殊情形外,所有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

二、抽查方式

抽查方式分为月抽查、专项抽查和联合检查。

三、抽查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一)抽查事项

1.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2.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3.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

4.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抽查比例

本级检查单位名录库内社会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其中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九小场所)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比例为100%,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比例不应低于总数的80%,一般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20%,其他单位的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2%。将“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红/重大风险、黄/较大风险、蓝/一般风险、绿/低风险)、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适当上浮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对使用领域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消防产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执业活动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履职情况的抽查可在每月的抽查任务中组织实施或按照上级要求生成专项任务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二)强化纪律。各监督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遵循行政执法有关要求,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教育为主。

(三)规范执法行为。执法过程要做好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时要避免出现滥用行政执法裁量权和程序不合法等问题,做到合理合法。

 

 

石家庄市栾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