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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3 10:30 来源:区政府办 【字体: 打印
 石栾政函〔202317

  

石家庄市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栾城区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石家庄市城区人民政府

202359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栾城区

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紧密型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整合优化域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工作重心下移、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地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人民健康为中心,对标对表福建三明医改经验,突出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共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形成科学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推动区域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突出公益性质。将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落实政府办医职责,将公益性贯穿于推进医共体建设的全过程,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四医联动,突出协同配合。统筹加强医疗、医保、医药、医价联动改革,创新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编制管理等体制机制,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激发运行活力和发展动力。

——坚持三级联合,突出共同发展。优化诊疗资源配置,建立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事业统筹发展、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实行区、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形成三级齐抓共管,以区带乡、以乡促村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新格局。

——坚持两个不变,突出共建共管。保持医共体各单位独立法人地位和事业单位性质不变,把医共体建设成为服务管理共同参与、责任共同担当、利益共享共赢的医疗命运共同体。

——坚持健康优先,突出医防结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基本医疗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融合,加强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10月底,完成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优化整合,组建以石家庄市栾城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区中医院为辅助牵头医院,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医共体。构建区、乡、村分级分层分流医疗服务体系,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便捷有序的就医新格局,降低域外转诊率,使群众医药费用得到合理控制。到2023年底,7家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乡镇卫生院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1+2+N”医共体模式,即:2023年柳林屯中心卫生院完成“社区医院”创建任务,冶河中心卫生院、窦妪中心卫生院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其他成员单位力争早日达到“乡镇卫生院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及“社区医院”建设标准。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和特色科室建设不断增强,门诊、住院诊疗人次显著增加,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党委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医共体监管体系。

1.组建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区委、区政府是医共体建设的责任主体,组建由区委书记、区长任主任,分管区长任副主任,区委编办、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医保、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及医共体成员单位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参与的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委),履行政府办医职能,统筹医共体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安排、队伍建设、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医管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医管办),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卫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主要负责执行医管委决策,协调各部门工作、处理医共体建设工作日常事务、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区医改办、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排在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成立栾城区紧密型医共体。组建以石家庄市栾城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区中医院为辅助牵头医院,柳林屯中心卫生院、冶河中心卫生院、窦妪中心卫生院、西营乡卫生院、南高乡卫生院、楼底镇卫生院,栾城镇卫生院等7家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医共体。医共体成员单位所有制性质、人员隶属、资产归属和资金投入渠道等保持不变。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绩效考核同质化水平不断提升,牵头医院辐射能力加强,基层服务能力稳步提高。(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3.制定医共体章程。制定《石家庄市栾城人民医院医共体章程》,进一步明确医共体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力和义务,明确医共体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建立健全外部管理体系架构,明确职责、管理、监督等权利;完善医共体内部管理体系,明确医共体内部运营、管理、考核、监督等机。(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4.加强考核评价监督体系建设。为确保医共体良性运行,建立科学完善的医共体成员单位考核体系,由医管委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效果考核评价,重点关注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将基层门诊、住院人次增长率,双向转诊落实情况等纳入考核标准。每年对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职责落实情况、年终目标完成情况、社会经济效益情况、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评先评优、绩效工资核定、财政拨款相挂钩。根据考核结果动态评估、调整完善有关制度方案。(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二)优化服务体系,加强医共体医疗卫生资源共享。依托石家庄市栾城人民医院组建十大管理中心,五大医疗资源共享中心,全力推进医共体实施。

1.组建十大管理中心

(1)党建行政管理中心。加强和改进医共体党建工作,医共体内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共体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在医管委领导下,充分发挥牵头医院管理优势,牵头医院对医共体成员单位党建、行政等实行一体化管理,各成员单位在原卫生院基础上加挂“石家庄市栾城人民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的牌子。赋予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负责人提名权,提交医管委办公室审定任命。(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财务管理中心。在石家庄市栾城人民医院成立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负责7家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统一管理,实行“财务集中管理,独立核算”模式,承担医共体成员单位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价格管理、人员工资、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和审计监督等业务,动态对成员单位收支进行评价,确保成员单位正常运转。(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3)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积极探索医共体成员单位间编制制度改革,按照“动态调整使用”原则,人员医共体统一管理使用,实行乡用”“乡村用”医共体内适当调剂一定数量编制用于急需人才招聘;促进医共体内人员上下双向流动,结合成员单位需求,牵头单位定期选派主治医师以上医务人员下派到基层参加门诊住院诊疗、现场教学、业务指导,同时成员单位根据人才培养计划选派人员到牵头医院进行业务进修,不断提升业务技术能力。(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4)业务管理中心。牵头医院利用院内医务、院感、护理、药事等职能科室,对成员单位垂直管理。牵头医院要组建专家指导组,对每个成员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质量控制管理督查指导,定期开展监督评价和绩效考核等工作,规范成员单位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牵头医院加强成员单位的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急诊科、儿科、外科、妇科、老年康复科建设,推进各成员单位每年至少引进开展一项新技术;牵头医院定期进行线上线下业务培训、病历质量考核等业务管理,不断推进成员单位规范化同质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5)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建公共卫生管理中心,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完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①组建公共卫生项目办和督导专家组,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安排部署、督导、技术指导、培训、绩效评价及项目补助资金核算、发放。②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开展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家庭医生团队能力,为居民提供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③建立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应急演练,发挥集团作战优势,提升重大疫情和疾病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6)信息管理中心。完成区乡村三级卫生信息化建设,完成医联体平台和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医联体内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电子病历互通共享,积极推进“互联网+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形成患者家门口就诊,即可享受区级专家诊疗水平的就医体验,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7)药品耗材管理中心。设立中心药房,根据有关政策建立统一的药品(含医药耗材)采购和供应机制。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确保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实现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间统一衔接药品目录、统一采购配送、统一储备调剂、统一规范用药指导、统一阳光用药指导五统一。实现处方合理流动,药品资源共享。严格执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购销“两票制”,提高带量采购药品用量,严格落实短缺药品预警监测、保供稳价工作制度,着力保障临床用药需要。牵头医院负责监管成员单位药品、医药耗材采购情况,允许药品在医共体内互相流通,保障药品的供应配送和质量安全。各卫生院保留药品网采账号,负责辖区村卫生室的药品统一采购,保障卫生室药品供应。(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8)宣传教育中心。配合医共体改革与发展进程,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努力做好医共体宣传工作,树立医共体的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9)运营管理中心。医共体运营中心人员对成员单位进行统一监管,每月运营中心要对各成员单位至少监督、检查1次,检查完成后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意见,报牵头医院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10)后勤管理中心。建紧密型医共体后勤管理中心,成员单位在保持现有固定资产产权不变的情况下,以核查形成资产清单明细上报医管委办公室备案,再纳入医共体统筹使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增固定资产(医疗设备)按照“谁投入、谁拥有”的原则明晰产权。(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组建五大医疗资源共享中心

依托牵头医院医疗资源、信息化优势组建医共体医学影像、检查检验、心电超声、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等五大资源共享服务中心,为医共体内成员单位机构提供同质化、便捷化服务。积极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整合医共体内部信息系统,统一运营维护,实现医疗、公卫、健康管理等信息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三)落实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推进分级诊疗。明确区、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疾病诊疗目录,引导群众首诊在基层,对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救治能力的患者,建立绿色生命通道,及时转上级医院。对病情好转及康复期病人及时下转医共体成员单位,切实减轻群众就医家庭负担,减轻医保资金使用压力,防止医疗资源挤兑,充分发挥医疗资源最大利用率。不断促进医共体良性发展,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格局。(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医改成员单位协同联动。

1.保障财政投入,统筹兼顾合理绩效分配。财政局根据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按照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原渠道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由区卫健局集中拨付牵头医院专项账户,医共体根据资金性质与用途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发放。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将财政补助经费与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科学核定各成员单位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确保各成员单位获得合理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2.统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统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区医保局与医共体签订服务协议,医共体根据区域内签约服务人员范围和服务周期以及实际启动服务时间,提前30个工作日向区医保局提交医保基金打包支付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区医保局报市医保中心测算、确定医保基金总额后,采取“总额预算、按月拨付、年终结算”的方式,将核定的区、乡、村三级医保基金统一打包给牵头医院。年终清算结合考核结果,落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结余的医保基金全部留给医共体,用于医务人员薪酬发放和医疗机构发展。(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

3.统筹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医共体按规定自主申报绩效工资总量,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可自主分配,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五)改进素质能力,实现区域医疗卫生水平同质提升。

1.提升区级医院服务能力。通过开展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科室共建、专科联盟建设等,提升区级医院专科服务能力。强化核心专科建设,以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专业为重点,推动区级龙头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发展;补齐薄弱专科,通过改善硬件设施、引进专业人才、新技术,加强与三级医院精准对接协作等措施,重点提升急诊、重症医学、呼吸科、微创等重点专科建设,增强薄弱专科疾病诊断和规范化治疗能力,为急危重症患者救治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2.拓展基层医疗服务内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消化及呼吸系统等慢性病全—专科联合门诊;强化特色科室建设,不断提升住院服务能力,科学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通过医共体传帮带加强中心卫生院外科能力培养及提升,能够开展常见阑、疝、痔等常见手术,所有卫生院均能开展常见脑血管病、急慢性呼吸道病、糖尿病、高血压病等门诊及住院诊治,对急危重症做到规范处置及时转诊,最大程度挽救生命,做到村、乡、区绿色生命通道无缝衔接。通过医共体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夯实基础。(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审批局)

3.提高质量管理同质化水平。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医共体要成立专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以病历、门诊、院感、护理、药事、临床检验等为重点,定期开展质量控制,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质控意识和能力,推动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4.强化中医药服务,实现中医适宜技术进万家。全面提升医共体中医药服务能力,依托中医构建中医药服务综合平台,严格履行中医药服务管理职责,加强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发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的作用,持续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人员培训服务,对各成员单位进行中医药健康指导,组织开展不同形式中医健康教育活动,包括讲座、义诊、宣传等。建立完善医共体中医药服务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定期考核评估,着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重要作用。依托区中医院建成1个标准化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基地,承担按摩、艾灸、刮痧、拔罐、贴敷等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指导和百姓体验活动,基地每年开展不少于10场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指导,向群众提供免费体验活动,广泛开展中医适宜技术线上线下宣传推广活动,筛选不少于10种家庭中医适宜技术,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推广。(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四、推进步骤

(一)全面动员。4月底前以区政府名义召开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启动会开展政策培训与宣传工作。

(二)逐步实施10月底前强部门联动和政策协同衔接,开展工作指导和督导。医共体牵头单位主导、成员单位配合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完成医共体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巩固提升。12月底前全面总结评估前期医共体建设经验,巩固创建成果接受省市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加快推进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建设联席机制区相关部门参加,在区医改办的协调下制定具体政策和实施方案,建立督查、指导、考核和问责机制,全面推动医共体实质性运作,区卫健承办日常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财政负责指导落实财政补助政策,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区卫健局、人社负责指导落实医共体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工作医保根据测算标准及时按月按人头打包付费,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并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卫健负责对医共体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强化组织协调,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工作。

(三)强化监测督导。建立健全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按照医共体建设评估标准(附件2)和监测指标体系评分办法(附件3),建立工作台账,强化日常监督和跟踪督导,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评估、通报政策落实和医共体建设进展情况。

(四)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开展政策解读,持续推广典型做法,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医共体政策,积极参与改革,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改革的环境和氛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附件:1.石家庄市栾城区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

2.2023年栾城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任务

 

 

 

 

附件1

 

石家庄市栾城区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组成人员及职责

医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张小勇  区委书记

王立珍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韩  颖  区政府副区长

委  员:刘军芳  区卫健局局

史雪忠  区委编办主任

陈孟刚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非税收入中心主任

程发强  区人社局局长

韩国忠  区医保局局

 胡振玉  区市场监管局局

王立伟  区发改局局

许明芳  区审计局局

李彬锋  区行政审批局局

马晓彬  区卫健局副局长

王军力  区人民医院副书记、副院长

区医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军芳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 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政府办医职责, 担负医共体的领导、保障、管理、监督任,定期向委、政府报告工作,完成委、政府交办事项

2. 按照统一、协调、高效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行使政府办医 和监管职能,审定医共体总体规划、资源整合、改革发展以及财 政投入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购置等重大事项 。督促、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在体制机制上相互联动、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四医联动”作用,优化医共体建设政策环境,为医共体有效运转提供保障

3. 审定医共体章程和有关人事管理、薪酬分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考核、院长年薪制等管理制度、办法;对医共体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和大额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4. 审定医共体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管理权限和组织程序

5. 与牵头医院签订院长任期目标责任书,组织制定医共体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并定期开展考核;审定医共体运营管理目标和绩效考核评估结果、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以及其他重大问题报告,并决定考核结果运用。

6. 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医共体运营情况报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7. 负责医共体牵头医院院长提名、聘任、解聘。负医管办提名的医共体牵头医院副院长人选的审定、聘任、解聘

8. 审定医共体其他重大事项

9. 协调县域内医疗资源配置,尤其是特殊情况下(包括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暴发)的资源协调

(二)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 按要求出席医管委有关会议及相关活动;在医管委会议上依法行使审议权、表决权和建议权

2. 提议召开医管委会

3. 向医管委提交议案

4. 认真执行医管委决议、决定,并及时反馈;对医管委决议持有不同意见时,可以保留意见,但必须执行医管委决议

5. 对医共体执行医管委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质询

6. 受医管委委托可代表医管委处理相关事务、以医管委名义参加有关社会活动

7. 结合部门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推进医共体建设相关工作。

(三)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医管委有关文件、指示、规定和医管委的决定、决议等,负安排布置、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 负责医共体牵头医院副院长人选提名;负责对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人提名人选的审定、聘用或解聘,并报医管委备案

3. 协助医管委主任、副主任及其他成员了解医共体工作情况,收集反馈信息,为医管委决策提供建议

4. 根据医管委的决议,负责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报告、规划, 印发各种文件及医共体日常行政事项的通知安排,及时上传下达, 协调各部门工作

5. 负责安排和接待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及其他单位参观、学习、交流等活动

6. 完成上级部门和医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议事规则

(一)医管委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的评估或法律分析,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二)医管办提出的医共体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政策性文件以及投资计划等,提交医管委讨论决定后下发执行。

(三)牵头医院和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医管委、医管办报告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医管办适时作出通报。

(四)医管委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 2 次, 医管委主任认为有必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会议由医管委主任召集和主持,医管委主任因事外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 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会议。会议议题由医管办拟定,报医管委主任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为决定和部署事关医共体发展的重要事项,讨论医共体改革和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研究医共体财政投入、监管考核、任免奖惩等重大事项,通报、分析全医共体发展情况, 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等;医管委会议表决可采取书面表决方式或举手表决方式,每名成员具有一票表决权。审议修订章程等重大事项,应至少获全体参会成员三分之二赞同票方可通过。

(五)医管委副主任办公会议,由相应负责人组织、主持,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议题由主持人确定。

(六)医管办会议由医管办主任定期召集,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时才能召开。

(七)医管委、医管办等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医共体成员单位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前应事先通知所有成员,并提供资料,包括会议议题及相关背景材料和有助于与会人员理解医共体业务进展的信息和数据。

(八)各类会议应完整、真实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由会议召集人签发。会议纪要应分送各成员必要时报委、政府。医管委作出决策后,成员单位按分工抓好检查督促,并及时向医管办通报落实情况。

 

2023年栾城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任务

序号

重点任务

完成时限

目标要求

责任单位

1

组建由栾城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区机构编制、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医保、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及医共体成员单位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参与的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医管委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部门承担。

4月30日前

1.组建医共体管委会,明确人员组成。

2.出台医共体管委会议事规则,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

3.医共体管委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统筹医共体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安排、队伍建设、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

区党委政府、医共体管委会办公室

2

制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方案。

4月30日前

以栾城区党委政府名义制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方案。

区党委政府

3

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研究制定持续深化医共体建设发展思路,统筹配置县域医疗卫生资源。

4月30日前

1.以区委或区政府名义出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制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三年/五年行动计划。

区党委政府、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4

组建1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

4月30日前

组建区人民医院为为牵头医院,区中医院为辅助牵头单位,辖区内7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

医共体管委会

5

制定医共体章程,明确医共体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和职责分工,制定医共体议事规则。

4月30日前

1.医共体章程规定牵头医院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县、乡、村三级在疾病诊疗、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等方面功能定位。

2.医共体议事规则一般包括总则、议事决策范围、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附件5部分。

医共体管委会

6

医共体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重要事项决策制度。

5月31日前并持续落实

1.成立医共体党委,建立健全医共体党委组织架构;

2.建立医共体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一般在医共体议事规则中体现;

3.完善医共体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由医共体党委会议集体决定。

4.总院长定期召集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院长办公会,研究医共体业务工作和运营工作,讨论拟提交党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医共体

7

鼓励成员单位之间共同推进联合门诊和联合病房建设,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联合门诊和联合病房相应科室实行垂直管理。

5月31日前并持续落实

1.牵头医院选择科室与成员单位建立联合门诊和联合病房;

2.医共体联合门诊和联合病房实行统一绩效分配。

医共体

8

全面推进医共体内部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含医保)、后勤服务等管理中心实质化运行。

5月31日前并持续落实

1.完成医共体内部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常态化开展工作;

2.细化实化各管理中心工作职责,具有可操作性;

3.各管理中心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工作,有完整工作记录。

4.按照《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开展信息化建设,实现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技术支撑。

医共体

9

建立和完善区域统一的医学影像、心电超声、检查检验、病例诊断和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加快推进医院病历、检验、影像等信息系统在基层应用。建设医联体信息化平台,实现医共体内资源共享、信息互联互通。

6月30日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1.完成区域统一的医学影像、心电超声、检查检验、病例诊断和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设置,建设医联体信息化平台,明确信息互联互通管理制度;

2.医共体内相应资源可以共享调阅,所有医疗机构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病历、检验、影像等信息系统建设持续推进。

医共体管委会、医共体

10

医共体成员单位领导班子由牵头医院按有关程序提名任免。

6月30日前并持续落实

出台文件明确医共体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提名任免程序及有关细则,年度内按照文件要求提名任免。

区级党委政府、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11

赋予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

6月30日前并持续落实

出台赋予医共体人事管理、医疗业务发展、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经营管理自主权的文件。

区级党委政府、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12

落实医共体内部区、乡、村三级疾病诊疗目录,完善双向转诊标准,优化医共体内部上下转诊流程。

6月30日前并持续落实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区、乡、村三级目录;

2.细化双向转诊标准,建立健全双向转诊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制定医共体内部和县域向外转诊管理规范。

医共体

13

落实财务统一管理,医共体所有资产实行统一规划和使用管理,医共体药品、耗材、器械等实施统一采购,并落实廉政风险管控责任。

7月31日前并持续落实

1.财务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统筹运营;2.医共体内建立统一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财务制度,明确资产的调剂、调拨和共享共用机制;

3.完成成员单位及乡镇卫生院清产核资和债权债务审计工作,并将资产及相关资料移交牵头医院。

4.牵头医院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统一管理医共体内资产;

5.建立统一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品耗材管理平台;

6.医共体实行药品、耗材、器械统一采购和配送、药款统一支付,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医共体管委会、医共体

14

医共体内实现用药目录衔接、处方自由流动。

7月31日前

1.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统一药品耗材使用目录;

医共体

15

加强服务同质化,推进医共体内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技术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等业务制度、工作流程、服务质量相统一。

8月31日前并持续落实

1.医共体明确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制定统一的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技术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等业务制度和工作流程;

2.定期开展医共体医疗质控活动并持续改进。

医共体

16

建立健全资源下沉机制,采取院长下派、专家下沉、技术培训、科室共建、资金设备支持等方式,提升医共体成员单位服务能力和供给效率。建立健全医务人员下沉基层长效激励机制,开展成员单位负责人管理能力提升和医务人员技术培训。

8月31日前

1.制定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规划;

2.依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发展科室,牵头医院选派相应专家下沉基层,具有完整工作记录;

3.开展成员单位技术培训,具有完整培训记录;

4.业务科室内部管理制度、技术规范等实现统一。

5.医共体设立基层工作津贴,对下沉基层人员交通、生活给予适当补助,确保其收入不低于牵头医院相应人员平均水平;

6.医共体对下沉基层人员帮助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及指导带教情况进行考核;

7.医共体开展成员单位负责人管理能力提升和医务人员技术培训。

医共体

17

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8月31日前完成并持续实施

1.区中医院临床医生到国医堂轮流坐诊;

2.发挥国医堂作用,深入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医共体管委会、医共体

18

推进医共体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管理人才双向交流,牵头医院优秀人员参与成员单位负责人竞聘。

8月31日前

1.医共体制发推进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管理人才双向交流制度文件;

2.医共体建立成员单位负责人竞聘制度。

医共体牵头医院

19

医共体落实成员单位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聘任等自主权。

8月31日前

1.医共体内区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由医共体统筹使用;

2.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方面自主权;

3.建立区招乡用、乡聘村用、轮岗派驻等人才引进、使用、管理机制。

4.牵头医院核定医共体岗位总量,分类核定各成员单位岗位数量,并向临床一线和基层倾斜。

医共体

20

落实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建立健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年内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全部实现打包支付,及时将医共体医保结余留用资金拨付到位。

9月30日前

1.对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打包支付金额进行测算,按规定及时打包支付牵头医院;

2.及时拨付医共体医保结余留用资金,由医共体自主分配;

3.制定医共体成员单位医保基金分配方案,突出向基层倾斜。

区医保局

21

将年度医共体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对部门考核体系,形成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机制。

9月30日前

1.年度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相关指标纳入区政府对部门考核体系;

2.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年内至少研究2次医共体建设相关事项。

区党委政府、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22

医共体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编制年度总预算、成员单位分预算,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9月30日前

1.医共体按财务制度规定编制年度总预算、成员单位分预算;

2.按季、年度编制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及时分析医共体经济运行中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医共体

23

加强区级医院能力建设,争创省、市级重点专科、学科,打造县级重点或特色专科、学科,增强县域薄弱专科疾病诊断和规范化治疗能力。

9月30日前

1.年度内有专科、学科被确定为省市县级重点专科、学科;

2.针对县域外转率较高病种,充分利用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科室共建、专科联盟建设等,加强薄弱专科建设。

区财政和卫生健康局

24

健全以健康为导向和落实分级诊疗为目标的医共体内部绩效考核机制,由医共体对成员单位实施年度绩效考核。

10月31日前

1.制定医共体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组织开展各成员单位绩效考核。

医共体

25

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政策,足额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依据医共体统一考核结果进行拨付。

10月31日前

1.按规定落实公立医院六项投入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政策;

2.医共体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统一考核;

3.医共体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

区财政和卫生健康局

26

建立完善医共体领导班子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

10月31日前

1.出台医共体领导班子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文件;

2.对医共体领导班子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区党委政府、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27

建立健全医共体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医共体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及领导班子奖惩任免等挂钩。

10月31日前

1.区党委政府(或医管委)制定对医共体考核评价方案,考核指标至少包括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 4 个方面内容;

2.组织开展医共体绩效考核评价;

3.印发通报,落实考核结果运用。

区党委政府、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