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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关于进一步明确严禁临建违建反弹回潮集中整治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0 11:42 来源: 【字体: 打印

 

石栾政办函〔202517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关于进一步明确

严禁临建违建反弹回潮集中整治工作

责任分工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栾城区关于进一步明确严禁临建违建反弹回潮集中整治工作责任分工》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7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栾城区

关于进一步明确严禁临建违建反弹回潮集中整治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为实现全区严禁临建违建反弹回潮集中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各有关部门职责及《栾城区乡镇履职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责任分工,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形成管理合力,切实巩固全区临建违建整治成果,严防临建违建反弹回潮,有效维护城市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

二、责任分工

1.区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范围内街道及两侧、公共场所临建违建等日常巡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制止;若劝阻、制止无果,应及时移交自然规划分局认定,并由自然规划分局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通知书。收到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需要进行行政处罚或者采取相关行政强制措施的有关材料后,应当予以登记、复核,并对违法事实调查核实,及时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拆除等相关行政强制措施,相关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2.区住建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巡察管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禁违法建设物料进入小区,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区社居中心。

3.区社居中心:负责对管辖范围内所有居民小区、自建房临建违建进行排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发现临建违建问题及时劝阻、制止,若劝阻、制止无果,应及时移交自然规划分局认定,并由自然规划分局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通知书。

4.自然规划分局:负责对社居中心、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装备制造产业园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移交的线索及时认定,并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通知书。需要由区城管综合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或者采取相关行政强制措施的,自然规划分局应当及时移送以下材料:(一)违法行为实施主体的相关材料;(二)违法行为的初步证据材料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款;(三)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有关材料。

5.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协调指导乡镇对各村村民住宅违法违规建设和设施农业用地内大棚房、彩钢房等私搭乱建行为进行排查、整治。

6.各乡镇:负责对属地范围内,进出村道路沿线周边区域以及集体土地性质的住宅小区内的临建违建等日常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做好后续整改拆除工作;负责对属地范围内,非社居中心管辖范围的国有土地性质的住宅小区内临建违建等日常巡查,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劝阻、制止,若劝阻、制止无果,应及时移交自然规划分局认定,并由自然规划分局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通知书。

7.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负责对装备制造产业园管辖范围内道路沿线和企业内外临建违建等日常监管和排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制止;若劝阻、制止无果,应及时移交自然规划分局认定,并由自然规划分局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通知书。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协调联动。区严禁临建违建反弹回潮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区临建违建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大局意识,坚决履行严禁临建违建反弹回潮集中整治工作责任,建立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查控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工作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负责推进全区临建违建专项整治,对12345、电话、书信等形式反映和举报临建违建等行为,要及时处理。要进一步完善首查负责、案件移送和即查即纠制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全天候、全覆盖”式巡查制度,确保临建违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坚决做到应拆尽拆,不留隐患,始终保持打击临建违建等问题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取得实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对失职渎职、违法违纪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中共党员,按照党纪政纪和干部人事管理规定严肃查处。对错报瞒报、弄虚作假、压案不查、违规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以强有力的责任倒查倒逼工作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严禁临建违建反弹回潮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扎实做好相关利益群体的情绪疏导和思想引导工作,避免产生舆情和负面事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突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自觉抵制私搭乱建、违章建筑行为,推动全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