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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石家庄市栾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0 11:11 来源: 【字体: 打印

 

石栾政办函〔20267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石家庄市栾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

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切实规范我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秩序,破解行业监管职责交叉、回收网点布局不合理、环境污染与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建立科学长效监管机制,推动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提升城市品位。经研究,决定成立石家庄市栾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人员

召集人由区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区供销社、区发改局、公安分局、自然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政局、区应急局、区消防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主管负责同志担任。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专班工作会议确定

二、主要工作职责

在区政府领导下,区工作专班履行以下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与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促进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行业经营秩序、提升行业管理水平的配套政策和年度计划;

(二)统筹协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和监管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行业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监管责任,推进营业执照办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治安防控等重点工作;

(三)协调解决行业规划布局、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市容环卫、治安管控、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无证经营、违规拆解、环境污染、收赃销赃等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解决部门间监管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等问题,形成监管合力,杜绝监管盲区;

(五)督促成员单位落实监管责任,通报工作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进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

(六)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三、有关工作制度

(一)专班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会议需要讨论和议定的事项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

(二)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互通信息、相互配合,认真落实协调机制确定的工作和议定事项。

(三)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供销社,负责专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专班会议决定;完成专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各成员单位设立日常工作联络员,负责及时处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

四、具体职责分工

区供销社:负责牵头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按照《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等法规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信息管理系统;依法依规制定回收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推进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落实上级关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负责将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相关措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统筹现有政策资金渠道,支持再生资源回收项目建设。

公安分局:依法依规打击涉及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活动的治安管理,对收购和贩卖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依法依规做好废旧金属回收备案登记工作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负责依法查验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者登记及登记资料保存情况,依法查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使用无牌照、拼装、报废机动车及灯光信号、制动、安全防护等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作为运输工具的违法行为,对再生资源回收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业务指导。

自然规划分局:负责依法对再生资源设施用地加强规划管控;对回收网点违法违规占用土地行为依法查处;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业务指导。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查处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域违反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行为;依法对违反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查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非法回收、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非法倾倒和转移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业务指导。

区住建局:负责协调已建成的居住区按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设置社区固定回收站(点)所需场地;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违反城市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前期取证调查,移交处罚工作;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业务指导。

区数政局:负责在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注册登记过程中,按照市场主体登记规范要求,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登记,并按照市场主体信息推送机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推送信息。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再生资源行业计量器具、特种设备等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主体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取缔工作;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业务指导。

区城管局:负责对城区内再生资源回收场所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进行治理;依法办理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及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行政处罚案件;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业务指导。

区应急局:按照自身职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相关工作;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业务指导。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公安派出所开展再生资源行业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占用耕地情况审查;规范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业务指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属地管理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结合辖区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纳入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落实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用地指标,推进回收网点建设;

(二)全面摸查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数量、分布、经营情况等,建立回收网点台账管理制度,定期对外公布辖区内符合规范标准的回收网点名单,做好辖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统计报送工作,跟踪再生资源去向处理情况;

(三)建立健全本辖区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机制,推动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网格化建设探索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实行统一编码,加强信息化管理等管理新模式;做好日常巡查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及联合执法行动,督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依法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治安管理、市场监管及市容环卫等相关法律法规;

)组织开展行业规范、生态环境、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处置等培训教育

 

附件:石家庄市栾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石家庄市栾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专班

成员名单

 

  人:王立波    区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员:刘俊哲    区供销社监事会主任

宋硕硕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振路    市公安局栾城分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李文奎    市自然规划局栾城分局副局长

张伟鹏    市生态环境局栾城分局监控中心主任

贾建永    区住建局三级主任科员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苑志敏    区市场监管局四级主任科员

郭彩燕    区数政局副局长

      区应急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区消防参谋

      区农业农村局能源中心主任

裴军胜    栾城镇副书记

张雄涛    冶河镇副镇长

宋彦波    窦妪镇人大副主席

王蒙浩    楼底镇副书记

郭彦斌    柳林屯乡二级主任科员

王程远    西营乡人大副主席

张  桥    南高乡二级主任科员

石家庄市栾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供销社,办公室主任由王立波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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