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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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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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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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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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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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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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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强公开(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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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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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职责,实行清单管理, 并及时按要求公开。及时公开机构职能目录,展现政府 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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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3分。通过督导检查材料及网站采样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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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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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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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及时公开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 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或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等,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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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3分。通过督导检查材料及网站采样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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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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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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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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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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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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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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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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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公文时要明确标注公开属性。通过法定权威渠道集中统一公开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文件,及时立改废,12月底前初步解决 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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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3分。通过督导检查材料及网站采样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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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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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公开
(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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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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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种渠道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全面提升“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动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监管。加强窗口服务,充分发挥窗口服务的直接性和便 利性,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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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3分。通过督导检查材料及网站采样对各单位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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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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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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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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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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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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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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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
(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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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等信息。加强 “百事通”办事公开模式,汇总编制办事“百事通”,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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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行政审批局组织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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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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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政策服务精准性实效性
(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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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种形式对减税降费等惠企惠民政策加强宣传解读,加强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 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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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3分。通过督导检查材料及网站采样对各单位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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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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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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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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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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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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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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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 公开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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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发布疫情相
关信息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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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发布疫情相关信息。加强对疫情决策部署重要工作举措的宣传解读,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密切关注涉及疫 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热 点问题,做到快速反应、正 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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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卫健局组织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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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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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共卫生知
识普及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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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普及,对新冠肺炎疫情防 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 法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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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护各项法
定权利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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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 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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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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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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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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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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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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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完成重点工作加强公开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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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发展“四种类型经济”、规划编制方面信息公开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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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公开发展城市经济、区域经济、园区经济、生态经济信息;围绕编制“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及时公开编制项目招投标信息、规划 起草、征求意见建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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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2分。通过督导检查材料及网站采样对各单位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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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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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六稳” “六保”工作方面信息公开(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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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公开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和化解处置国企国资、政府债务、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和金融领域风险整治信息;全面阐释 “六稳”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 果,实时发布“六保”相关政策信息,加大为企业纾困、 激发市场活力等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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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2分。通过督导检查材料及网站采样对各单位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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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栾城区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大队、区科工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部门, 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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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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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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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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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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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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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立综合创新体系、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方面信息公开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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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公开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优化创 新生态相关信息;及时公开投资、贸易、 金融等产业开放政策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深化改革行政体制、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信息,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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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2分。通过督导检查材 料及网站采样对各单位进行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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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大队、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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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提升城市形象品味和乡村振兴方面信息公开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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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公开古运粮河修复工程、老旧小区整治、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及城区道路改造等城市建设信息,全面公开城区建设品质提升信息;推 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现代化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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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2分。通过督导检查材料及网站采样对各单位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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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区城管大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等部 门,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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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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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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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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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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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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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信息公开(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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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公开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全面公开退役军人、 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信息。及时公开养老机构建设进展情况。加快 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创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就学、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等方面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和“四医联动”改革信息。及时公开文化惠 民卡发行、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等文化惠民信息。及时公开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等方 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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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2分。通过督导检查材料及网站采样对各单位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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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文广体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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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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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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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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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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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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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开平台规 范化建设
(2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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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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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和《河北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公开办函 〔2019〕1号)要求,9月底 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优化信息检索和下 载服务功能。及时按要求集 中发布法定主动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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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组织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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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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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规范建
设(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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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 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打通信息壁垒。按时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按照《国 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对网站内容进行及时更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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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组织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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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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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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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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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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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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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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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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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9〕40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 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 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做好政务新媒体的更新维护,对本辖区和本系统政务新媒体做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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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8分,通过督导检查材料和抽查进行评分。因运维或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被市级以上政府(含市级政府)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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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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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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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20〕14号)要求,依据 “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 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 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 同步部署,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误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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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5分,通过督导检查材料和网站采样对各单位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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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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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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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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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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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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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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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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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 的通知〉的通知》(〔2020〕 -86)要求,畅通政府信息 申请受理渠道,提高依申请 公开网上办理能力。健全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 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推行申请办理答复书格式化规范化。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以公开为 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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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3分,通过督导检查材料和核实情况对各单位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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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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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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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机构健全,有专职 工作人员,有分管领导履行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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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7分,通过督导检查材 料和核实情况对各单位进行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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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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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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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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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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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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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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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落实情况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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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 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 意见》(冀政办字〔2020〕22 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一32号)要求,基层政府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9月底前完成汇总,12月底前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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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20分,通过督导检查材 料、核实情况和网站米样等 方式对各单位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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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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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对接市对口部门,指导本级本部门抓好26个试点领域及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的贯彻落实。 2020年9月底前,完成县、乡两级目录编制汇总后,市政府相关部门认真进行审核把关, 提出修改意见并指导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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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20分,通过督导检查材 料、核实情况等方式对各单 位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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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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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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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10分。根据各单位日常 工作落实情况评分,未按时 按质完成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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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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