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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31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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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栾政办函〔2020〕96号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2020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石家庄市栾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石家庄市栾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成重点工作、加强制度执行、夯实公开基础等方面信息公开,以更高质量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推动建设新时代高质量现代新区、美丽栾城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用权公开,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各部门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职责,厘清权责边界,实行清单管理,及时更新完善并按要求公开。区政府办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牵头单位:区政府办,编办,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
(二)加强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抓紧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或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等,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三)加强政务公开目录清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石家庄市栾城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石栾政办函〔2020〕35号)要求,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9月底前完成区乡两级目录编制汇总,12月底前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
(四)加强政务信息规范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印发公文时要明确标注公开属性。区司法局牵头开展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集中统一公开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区政府各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文件,及时立改废,12月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区政府办要加强统筹指导,逐步整理形成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二、加强服务公开,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一)提升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通过多种渠道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动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监管。行政审批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充分发挥窗口服务的直接性和便利性,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二)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等信息,推进办事服务标准化透明化。加强“百事通”办事公开模式,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办事“百事通”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三)提升政策服务精准性实效性。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发改、财税等部门要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对减税降费等惠企惠民政策加强宣传解读,加强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三、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一)及时发布疫情相关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信息发布工作,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加强对国家、省、市疫情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举措的宣传解读,以权威信息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热点问题,做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
(二)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普及。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
(三)切实保护各项法定权利。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四、加强政策发布解读,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
(一)加强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方面信息公开。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加大为企业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等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直达基层、企业、民生。(责任单位:各乡镇,区政府有关部门)
(二)加强规划编制方面信息公开。围绕高水平编制“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公开信息。及时公开规划编制项目招投标信息、规划起草情况、征求专家和公众代表意见建议等情况,做好科学评估评价,全面提高规划编制的民主参与度和透明度,抓住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重大战略机遇,以高质量规划编制引领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
(三)加强打好三大攻坚战方面信息公开。全面审视和检查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情况,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普查和“回头看”、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等信息公开。聚焦空气质量稳定退出全省倒“20”,全面公开结构性减排、散煤治理、扬尘治理、水土治理等环境保护方面信息。及时公开政府债务、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和金融领域风险整治信息。(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扶贫办,市生态环境局栾城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大队,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切实做到实事惠民。全面公开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信息。及时公开养老服务以及城乡居民低保等社会救助方面的重大信息,加快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创建、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等方面信息公开。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信息公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文化惠民卡发行、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等信息。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加大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等方面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督查室,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文广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加强制度执行,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正确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规定,聚焦公开重点,规范公开方式,及时按照要求发布法定主动公开信息。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打通信息壁垒。进一步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强化网络安全责任。(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畅通政府信息申请受理渠道,提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能力。健全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推行申请办理答复书格式化规范化,不断提高答复质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建立完善政策宣传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切实增强政策的可读性、实效性。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误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回应、解疑释惑。(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六、加强工作保障,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区政府办要切实加强对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二)强化业务培训。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能力。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培训,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努力增强针对性和系统性,确保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规范考核评估。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政务公开考核各项指标,逐一对照,认真查漏补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