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被考核部门 |
评分标准 |
考核方式 |
得分 |
主动公开
(44分) |
机构职能
(4分) |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职能设置”专栏公开本单位的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所有参加考核的部门 |
每缺1项扣1分,扣分上限为4分 |
网上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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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4分) |
1、报告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统一格式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2、报告数据准确,相关数据与上一年度衔接;报告内容不遗漏、不泛化,改进措施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
所有参加考核的部门 |
未按时发布扣3分;格式一处不规范扣1分;数据不准确,每1处扣1分;未发布扣4分 |
网上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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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公开(2分) |
办理完成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复文后,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主要公开方式: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建议提案办理专栏。 |
所有参加考核的部门 |
未公开本年度办理结果扣2分 |
核查
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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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公开(5分) |
具有执法权的部门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准确、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
符合被考核项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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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组织考核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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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信息
(2分) |
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划信息栏目:
1.动态更新每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区发改局)
2.动态更新国土空间规划信息。(自规局) |
区发改局、市自然规划局栾城区分局 |
本年度内容公开不完整扣1分;不公开扣2分 |
核查
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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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5分)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起14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地报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符合被考核项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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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组织考核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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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信息
(2分) |
1.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
2.公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相关信息。 |
区市场监管局 |
每缺1项扣1分 |
网上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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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信息
(2分) |
1.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专栏及时公布区内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相关信息公开;
2.在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
区行政审批局 |
每缺1项扣1分 |
核查
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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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投资和
外经贸领域信息
(3分) |
1.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相关信息公开;
2.促进消费支持政策公开;
3.服务外资外贸相关信息。 |
区发改局 |
每缺1项扣1分, |
核查
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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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领域
信息公开(2分) |
1.政府债券、债券存续期、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信息公开;
2.减税降费政策信息公开; |
区财政局 |
每缺1项扣0.5分,扣分上限为2分 |
网上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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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信息
(2分) |
1.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
2.面向高效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信息。 |
区人社局 |
每缺1项扣1分 |
网上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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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信息
(3分) |
1.医疗服务、医保监管等方面信息公开。
2.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共卫生”、“医疗信息”和“疫情防控”三个专栏动态更新内容,每季度至少一条信息。 |
区医保局、区卫健局 |
每缺1项扣1分 |
核查
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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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
(2分) |
公开招生方案、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义务教育信息。 |
区教育局 |
每缺1项扣0.5分,扣分上限为2分 |
核查
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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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领域信息
(2分) |
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相关信息。 |
区住建局 |
视佐证材料而定 |
核查
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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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
领域信息(2分) |
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领域信息公开。 |
区农业农村局 |
要素每缺1项扣1分,扣分上限为2分 |
核查
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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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服务(2分) |
1.动态更新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
2.公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 |
区行政审批局 |
要素每缺1项扣0.5分,扣分上限为2分 |
网上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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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6分) |
解读内容
(3分) |
1.解读内容主要包括文件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2.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链接相互关联;
3.语言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 |
所有参加考核的部门 |
视佐证材料而定 |
核查
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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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形式
(3分) |
1.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进行发布;
2.以图片、视频、动漫等多样化形式解读;主要负责人进行政策解读。 |
所有参加考核的部门 |
视佐证材料而定 |
核查
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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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15分) |
公开渠道
(3分) |
在区政府网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内容,指南能够提供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详细列明各申请途径的具体接收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申请表下载服务。 |
所有参加考核的部门 |
每缺1项扣1分 |
网上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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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办理
(7分) |
1.依法依据规范制作答复文书,答复文书应当具备以下要素:标题、文号、申请人姓名(名称)、申请事实、法律依据、处理决定、申请人复议诉讼的权利和期限、答复主体、答复日期及印章。
2.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答复文书、提供信息及寄送等资料整理存档(需说明是否存在超期答复或者不答复情况)。 |
所有参加考核的部门 |
未在规定时限答复申请人的扣5分;资料未存档扣5分;答复文书要素每缺1项扣1分,扣分上限为7分 |
核查
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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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和
应诉情况(5分) |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数量和行政诉讼数量(需分别说明维持/驳回并重新答复数量) |
所有参加考核的部门 |
视具体情况而定 |
核查
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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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建设(25分) |
政府网站
(5分) |
1.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内容放错栏目、排版错误的;
2.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内容经查错未修改的; |
所有参加考核的部门 |
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分上限为5分 |
核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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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账号问题(5分) |
属于政务新媒体的账号,7日内未在市政务新媒体平台对新账号的注销关停、迁移、更名等情况进行报备的。 |
所有参加考核的部门 |
每发现一个扣1分,扣分上限为5分 |
核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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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更新情况
(5分) |
所辖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发布内容一周未更新(每出现一次扣1分),30天以上不更新(每发现一个扣5分)。 |
所有参加考核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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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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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述错误(4分) |
经市政务新媒体监测平台查出的错误(每出现一个扣0.2分),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漏国家秘密、暴力、色情内容、领导人名字写错(发现一个扣3分)。 |
所有参加考核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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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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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整改情况
(4分) |
在收到政务新媒体内容整改通知后2天内仍未整改的。 |
所有参加考核的部门 |
每发现一个扣2分,扣分上限为4分 |
核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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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障(2分) |
积极转发上级政策信息,开展联动传播。 |
所有参加考核的部门 |
视具体情况而定 |
核查
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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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情况
(10分) |
根据各单日常工作落实情况评分。对日常交办工作,未按时按质完成的进行扣分,发现一次扣1分。政务公开各种总结、自查报告、统计数据等材料报送及时,符合要求。按规定及时回复群通知、参会参训等。对于上级部门通报问题及时整改反馈。(区政府办公室根据掌握情况确定) |
所有参加考核的部门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分上限为10分 |
核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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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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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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