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行政执法公示
>>事前公开
>>审批局
石家庄市栾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对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依职权注销的公告
石家庄市栾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关于对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依职权注销的
公 告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肃清无效食品经营许可存量,防范食品安全监管风险,我局对辖区内营业执照已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销售类)未注销,以及营业执照有效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销售类)已过期未注销的市场主体开展清理工作。
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无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冀市监函〔2026〕290号)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存在以下两种情形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无合法存续基础:一是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已办理注销登记,经营主体资格依法终止,已不再具备持有食品经营许可的法定条件;二是市场主体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经核查,我区存在以上两种情形的共计1988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我局将予以依职权注销。名单详见附件。
以上相关市场主体如对拟依职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法作出依职权注销决定,对所列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注销手续。
上述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完成后,证书即丧失法律效力,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再以该许可名义开展食品经营相关活动。
特此公告
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311 - 68198208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石栾大街786-1号 栾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层C6窗口
石家庄市栾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