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撤销石家庄源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决定书
(栾)撤登字﹝2024﹞004号
当事人:石家庄源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8月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4MA07UAXP9B,住所:石家庄市栾城区北关村东。
2024年3月19日,经申请人卢彦棉向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石家庄源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1日设立登记时,将卢彦棉登记为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的,经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调查,无法与该公司和相关人员取得联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45天,至2024年5月3日该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撤销石家庄源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后六十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栾城区人民政府或者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栾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石家庄市栾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