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储备《2025年石家庄市“菜篮子”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
为做好《2025 年石家庄市“菜篮子”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按照先谋划项目后申请资金支持的原则,确保项目资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请各乡 (镇) 择优推荐项目实施主体,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高质量完成项目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5年石家庄市“菜篮子”示范工程项目》建设补贴资金重点支持蔬菜示范园及水果标准园示范片区建设,原则不得超范围支持。
(一)蔬菜示范园建设。新建或老旧设施改造提升、新特优蔬菜品种引进及推广、现代化育苗设施、水肥一体化设施、小型机械化生产设备、生产记录电子化服务、物联网技术应用、绿色防控植保设施、新技术新模式示范推广、自动化智能化工厂化生产设备、冷链仓储设施、专家技术指导、现场观摩培训等。
(二)水果标准园建设。优质水果品种(苗木、接穗)、绿色防控植保设备及投入品(粘虫板、杀虫灯、防雹网、防鸟网等)、新建或改造提升高效水肥一体化设施、区域化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生产记录电子化服务、必备的机械化生产植保设备、新建或老旧设施改造提升、冷链仓储设施、专家技术指导、现场观摩培训等。
二、资金要求
补贴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补助。项目储备完成后,根据市级资金总额,综合评分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制定实施方案。一是积极筹备资金。根据项目储备情况及评审结果确定的申报项目,制定实施方案时只是明确财政补贴资金用途,经储备申报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内容原则不得变更。实施方案经市级批复后,实施主体需自筹全额资金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于2025年9月份前全部完成建设,确保有足额资金保障完成全部项目建设。二是及时拨付资金。项目完成建设后,各县 (市、区) 要及时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挪用、截留项目专项资金,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自筹资金的50%。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企业、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独立法人资格。技术力量较强、管理制度规范、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无土地、债务、资金等纠纷,自愿承担项目建设,且2025年有投资建设需求。
(二)示范引领。蔬菜示范园要求设施蔬菜集中连片,种植品种或种类、种植技术、种植模式特点突出,提质增效发展前景较好,市场需求较高; 水果标准园要求具有一定规模,集约化、标准化、绿色生产程度较高。示范区种植自动化、智能化、工厂化程度较高的可优先储备。
(三)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意识强,标准化生产高,质量管理规范。近两年国家和省、市质量抽检没有发生过严重质量超标情况。单位财务制度健全,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资料齐全。实施主体在申报书中对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做出详细安排,完整的主体简介及资质,完成项目建设保障措施,明确项目建设环节、补助方式、建设进度、完成时限及达到的预期成效。
四、材料报送
请各乡镇按照通知要求,在具备推荐条件且自愿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主体中择优推荐,指导每个实施主体填写一份申报书,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定申报书真实有效、材料完整、准确无误后再申报,于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农业农村局经作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8031328
附件:县(市、区)2025年石家庄市“菜篮子”示范工程项目储备申报书
附件
XX县(市、区)《2025年石家庄市“菜篮子”示范工程项目》储备申报书
承建单位(章):
通讯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章):
主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一、基本情况
全县蔬实及水果产业基本情况,包括生产加工,品牌建设、产销街接、技术研发、公共服务等蔬菜及水果全产业链发展情况;近三年年县级政府成有关部门出台的支持蔬菜及水果产业发展的政策或资金支持情况;本区域内蔬菜及水果产业发展优势、存在困难及发展前景等。
二、主体情况
承担项目实施主体具体情况。主要包括种植面积、种植作物、种植技术、种植模式、从业人员、合作单位、产销衔接、取得荣誉及承建本项目的优势等。
三、项目成效
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包括产出效益、与农户的利益链接机制、示范带动作用等。
四、建设内容
统筹区域内“菜篮子”示范结构布局,确定支持示范片区重点建设内容,项目全部建设内容要详细列明,包括投入概算清单、资金筹措、建设进度安排等,指导实施主体分别填写《XXX2025年“菜篮子”示范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表》。五、保障措施
包括主管部门推进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技术服务、资金监管、宣传指导等方面。
六、相关附件
包括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招商引资框架协议,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企业资质、获得荣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