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平原小麦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2025年续建项目的通知
按照省、市关于做好平原小麦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5年续建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平原小麦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5年续建项目,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河北省平原小麦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能充分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助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2025年申报建设内容涉及到建设用地、工业用地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建设内容
主要用于支持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加工和物流设施设备建设,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等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原则上不得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发展休闲农业。
补助环节原则上不超过3个。同时,要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统筹整合其它相关资金并广泛撬动社会金融资本,集中投资产业集群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企业的投入原则上要带动3倍以上的社会投入。
三、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于3月6日12点前报送栾城区农业农村局(315室)。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企业。
附件:1.****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5年续建方案(模板)
2.***市***县(市)基本情况表
3.****产业集群2025年续建资金使用分配表
石家庄市栾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4日
附件1
(具体产业)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2025年续建方案
(模板)
***市***县(市)
2025年**月**日
一、建设成效
介绍前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基本情况、建设进展、前期项目完成情况、取得成效以及创新做法。
二、功能布局
前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工、2025年续建项目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工,并说明功能布局与前期布局如何有机衔接,以及续建必要性等情况。所有县(市、区)须逐一填报县(市、区)基本情况表(附后),填报数据以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
三、思路目标
详细说明2025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思路、目标任务以及要解决的产业短板和弱项,预期实现的全产业链产值、标准化生产和精深加工能力提升、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经营主体培育、品牌打造等情况。
四、续建内容和资金使用
详细说明续建内容与前期建设方案的衔接情况,并明确建设主体和建设内容遴选论证程序。逐项列出建设内容、建设主体、各类资金支出情况,并填报2025年续建项目资金使用分配表(附后)。
附件2
***(地级)市****县(市、区)基本情况表 (本表由产业集群建设县市区逐个填写) | |||||
县(市、区)产业集群建设工作联系人: 联系方式(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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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表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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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内容/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在产业集群中的功能定位(最多填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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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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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
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
建成面积/任务面积 |
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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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产业 |
种植业、渔业填报:申报产业标准化种植 (养殖)基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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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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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业填报 |
存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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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头/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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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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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产业全产业链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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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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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产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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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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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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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转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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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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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 |
从事主导产业的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数量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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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主导产业的国家级龙头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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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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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逐一列出企业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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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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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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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申报产业的省级龙头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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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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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逐一列出企业名称)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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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申报产业的农民合作社数量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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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申报产业的家庭农场数量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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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农带农 |
订单农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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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亩/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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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农业从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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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人 |
| |
县域内从事申报产业的农户数量 |
|
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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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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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内从事申报产业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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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 |
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引进推广经费支出 |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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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信息化平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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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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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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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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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建设 |
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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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 |
| |
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个数 |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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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认证数量 |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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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保障 |
用地扶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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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扶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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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扶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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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等其他扶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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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产业集群2025年续建项目资金使用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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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县(市、区) |
建设主体 |
建设内容 |
投资总额(万元) |
备注 |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 |
其他资金用于 |
合计 |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
地方整合资金 |
自筹 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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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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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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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中央财政奖补资金5000万元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