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
保护督查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一些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配合,联动不足、衔接不畅,个别工作未形成闭环监管。机动车维修行业未明确牵头部门,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生态环境部门分别负责机动车维修备案、营业执照发放和排污许可管理、污染设施建设运行工作,三部门缺乏联动机制,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一些汽修企业存在非法拆解机动车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建立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栾城分局、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形成机动车维修行业全链条闭环管理。区交通运输局为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牵头单位,统筹协调市生态环境局栾城分局和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部门履行职责,已开展完成2家汽修企业的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拆解机动车行为,规范行业秩序。
四、验收情况
2026年2月27日,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联合验收小组对栾城区整改问题内容进行了验收,验收结论为整改合格。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7811608 86689498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