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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34)有关国省干线扬尘治理事项
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8    来源: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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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聚焦国省干线,增加清扫洒水频次,排查积尘严重路段,联动沿线村镇清理周边,提升干线洁净度。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收到问题交办通知后,我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责成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抑尘管控方案并部署落实。工作中,一方面增配保洁作业车辆,加密道路保洁频次,采用“机械清扫+人工保洁”的协同作业模式;另一方面对沿线绿植、路缘石、防护栏、标志标牌、边沟盖板开展全面冲洗作业,减少浮尘积存。同时,我区强化道路巡查管控,建立“即查即改”机制,实现扬尘污染精准化、精细化治理;针对平交路口在地理位置、作业面积上的差异,实行差异化清扫作业,及时清除路面浮尘;安排养护人员每日清理沿线绿化池内的白色垃圾,确保绿化区域整洁无杂物。

自问题交办以来,我区累计出动洗扫车689台班、洒水车321台班、雾炮车11台班,完成国省干线道路洗扫作业919次、洒水降尘827次、雾炮抑尘21次,对沿线设施开展冲洗作业25次;每日安排机械及养护人员对平交路口进行2次清扫作业。

经过系统整治,我区国省干线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路域环境显著改善,车辆带泥上路现象大幅减少,大气污染防治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也得到全面提升。

、验收情况

3月12日,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验收组对验收销号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该问题相应整改举措落实到位,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66037984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86689498(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