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进:
本委受理的你诉河北金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栾劳人仲案字﹝2026﹞145号),因你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庭审,本仲裁委于2026年6月12日作出栾劳人仲案字﹝2026﹞145号决定书。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决定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栾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