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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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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石家庄市栾城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栾武路9号,电话:0311-85503993,电子邮箱:lcqzwgk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区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致力于打造阳光透明政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在主动公开方面,涵盖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民生实事进展等诸多领域信息,通过区政府官网、政务新媒体平台等多渠道及时发布,确保信息传播的广度与深度

(一)深化主动公开2024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公开(更新)政务信息1300余条,其中,主动公开区政府文件26件、政策解读8件、规范性文件3件、区政府常务会议信息11件,同时,还公开了《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更新了《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暨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了线上依申请公开渠道。加大了对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力度,应公开尽公开,对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专栏明确负责单位,由各责任单位负责维护对应栏目的信息更新。

(二)优化依申请公开一是加强了对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和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答复、审批、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和审批机制,指导各部门积极树立程序意识,减少因程序瑕疵引发的法律风险。同时,针对同一申请人向不同单位提交的重复大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协调各单位分工,确保答复内容文本统一、引用条例统一、答复口径统一,避免因答复不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二是区政府畅通了线上申请渠道,2024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3件,较去年同期下降19.3%,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政策、拆迁补偿标准、小区物业合同、政府工作报告等。其中,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107、当面接收3件。针对复杂申请,主动与申请人沟通,确保需求理解到位、答复精准到位。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24件、行政诉讼18件,总体较去年有所下降。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强化政策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是否解读,制定了《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审查表》。对已经失效、过时、不宜继续公开的信息定期开展政府信息清理工作,每季度检查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更新频率。本年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3件、废止2件,现行有效11件。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区政府官网优化升级信息公开专栏,分类更精细、检索更便捷,全年共发布1300余条信息;根据上级精神指示,全区保留8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其中微信公众号4个、新浪微博3个、抖音1个。区政府本级主办政务新媒体2个,分别为“栾城区政务”微信订阅号和“栾城政务”微博,2024年共计发布政务信息4200余篇,日常运维委托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政务公开办负责区本级两个账号的内容审核工作。

(五)强化监督保障指导。成立有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7个乡镇和28个重点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实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均有专职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内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召开了全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汇报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展,并对政务服务大厅等实地监督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2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6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68

行政强制

4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3

0

0

0

0

0

1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公开

38

0

0

0

0

0

3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

0

0

0

0

0

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1

0

0

0

0

0

4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08

0

0

0

0

0

10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1

11

2

0

24

1

0

1

庭后撤诉

0

2

6

0

8

庭后撤诉

2

16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有待提升。虽然我区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数量较多,但粉丝数量和阅读量相对较少,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难度加大。随着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不断增加,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和复杂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办理难度加大。三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公开形式单一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加大对政务新媒体的推广力度,提高粉丝数量和阅读量。优化内容策划,提高信息质量和可读性,增强新媒体的影响力;二是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研究和分析,提高办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三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全区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