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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关于开展民办小学2025年度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5-05-15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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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

关于开展民办小学2025年度检查

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参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属民办学校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政法〔20251要求现就开展我区民办小学2024年度检查工作(简称年检)有关事项

一、年检范围

石家庄市栾城区育才学校、石家庄市栾城区至柔学校、石家庄市栾城区天阳外国语学校

二、年检内容

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规定内容,上年度年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日常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信访、投诉等问题整改情况等。、年检程序

(一)集中考核(3月底前

1.学校自查(2月底前)各民办学校如实填写《石家庄市民办中小学年检报告书》(包括承诺书、基本信息登记表、指标体系自评分、自查报告),根据《2024年度审计任务书》。2023年度年检被确定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学校,还需另附具体整改情况报告。

2.材料审查(3月10日前)。我局组织各业务科室对学校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查。上报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重新提交。

3.入校检查(3月底前)。一是举办者述职。举办者围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学校法人治理,履行法定义务等方面进行述职。二是采取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核验资质、查看办学条件、组织师生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学校年度办学情况。

各科室业务部门综合材料审查和入校检查情况综合评定学校集中考核等次。

(二)日常考核(3月底前

统计汇总日常监管发现的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信访、12345热线、国务院“互联网+督查”等渠道投诉经核查属实的问题,以及年度内对学校违规办学的通报处理决定,确定日常考核等次。

(三)结果评定4月20日前我局综合集中考核、日常考核两项考核结果评定年检等次,年检等次不高于单项考核等次。党建考核不合格的年检等次为“不合格”。学校年检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市教育局。

四、结论及运用

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责令整改”“不合格”。“责令整改”为过渡性评定等次,整改期限个月,如期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的年检等次改评“基本合格”,反之评定为“不合格”。

年检结论作为民办学校评优评先和政策支持的参考依据。结论为“合格”的民办学校,具有评优评先资格,在办学条件达标的情况下,根据生均占地等情况保障招生计划;结论为“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在评优评先、政策支持上不予考虑,控制招生计划。对“责令整改”的民办学校核减招生计划。对“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大幅核减招生计划或责令停止招生。

对自行要求终止办学的学校,不再进行年检。学校进行资产清算后,提交终止办学的书面报告、资产清算报告,连同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学校印章上交审批机关,同时到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注销登记。

 

 

 

 

                                 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

                                  2025127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