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石家庄市栾城区第十九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根据《石家庄市栾城区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2025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石家庄市栾城区第十九次跨部门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5年9月11日至10月31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区司法局: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的监督检查;对公证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监督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对价格行为检查。
三、抽查对象和抽取比例
抽查对象:翱法律所和宏源律所。
抽取比例:按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等级抽取涉及行业共计不低于3%。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联合抽查由区司法局牵头,纳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区有关部门为区市场监管局。各部门负责并具体落实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通知检查对象,下达行政检查通知书,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及需要检查对象配合的事宜。
3.对各律所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以上操作可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手机APP上完成。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审核,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四)后续结果处置
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置”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做好牵头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抽查任务的业务指导。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二)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三)落实“应联尽联”,提高检查效率。牵头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统一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组织实施联合检查。其他检查人员应各司其职,配合、服从安排,分工协作完成检查任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四)寓监管于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相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五)按时公示结果,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石家庄市栾城区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及时回填后续处理结果,形成完整闭环。
石家庄市栾城区司法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