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规〔2018〕3号)文件规定,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本次申报企业吸纳社保补贴的单位共2家:
1、中集合斯康氢能发展(河北)有限公司,符合政策要求吸纳3名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吸纳就业社保补贴40023.54元;2、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政策要求吸纳43名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吸纳就业社保补贴771630.1元。
以上2家企业46名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共计拨付社保补贴金额811653.64元。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6日。
监督电话:0311-88030072 0311-88035603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