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规〔2018〕3号)、《关于延长<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石财规〔2025〕1号)文件规定,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本次申报企业吸纳社保补贴的单位共3家共35名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共计拨付企业吸纳社保补贴金额255282.94元。具体情况如下:
1.华佰仕(河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政策要求吸纳1名毕业两年高校毕业生,补贴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申请吸纳就业社保补贴13630.2元;
2.石家庄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符合政策要求吸纳18名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补贴时段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申请吸纳就业社保补贴金额109972.74元;
3.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政策要求吸纳16名毕业两年高校毕业生,补贴时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12月,申请吸纳就业社保补贴金额131680元。
公示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9日。
监督电话:0311-88030072 0311-88035603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