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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1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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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

公    告

根据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石财规〔2018〕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0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度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6日(工作日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二、补贴范围

(一)就业困难人员。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未满3年的就业困难人员。2019年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本年度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

(二)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未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实际缴费额的40%。


 

四、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认定表;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养老保险缴费发票原件和医疗保险银行扣款流水;

5、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

其他:

6、未申报灵活就业登记人员还需填写《灵活就业证明》并到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就业登记;

7、申报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提供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由区人社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区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申请者本人。


 

五、注意事项

(一)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以税务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发票为准;医疗保险缴费凭证以医疗保险银行扣款流水为准。

(二)所有符合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补贴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办理地点为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217室),咨询电话88030072,相关表格下载邮箱:a88030072@163.com,密码88030072。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0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