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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城区西营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
发布时间:2026-02-14    来源:西营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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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范围、期限、定位

第1条 规划范围、期限

本规划分为乡域和乡政府驻地两个层次。

乡域规划范围为西营乡辖区内全部乡域面积57.45平方公里,包括下辖的33个行政村。乡驻地规划范围为乡政府驻地西营村行政管辖范围,规划范围面积517.34公顷。

规划基期年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2条 科学确定功能定位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区职能分工,结合西营乡自身特色、发展条件,建设近郊型农业乡镇。

确定西营乡定位为:石家庄绿色无公害蔬菜基地;栾城区新型农业产业园示范区。

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3条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规划构建“一心、两区、三轴”的乡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一心”指以西营乡政府驻地为中心的综合服务核心。重点完善乡驻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路网结构和现状用地布局,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打造服务乡域的文化中心、商业服务中心。

“两区”指在空间上形成的乡域北部近绕城公路休闲农业示范区和乡域中南部的现代农业种植区。休闲农业示范区依托洨河、潴龙河(泥河)等生态资源载体,与生态徒步、户外运动等方式结合,满足城市游客多样化的生态田园休闲体验,延伸农产品和文旅产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现代农业种植区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管理理念和装备设施进行的农业生产和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以及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性,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三轴”指贯穿乡域的南西公路、西后公路、方西公路形成的三条主要发展轴线;加强村庄之间的要素往来,提高产业依存度,构建乡镇特色产业体系,实现横向提量、纵向提质,高质量联动发展。

第4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根据乡域国土空间资源禀赋条件,落实国土空间保护与利用管控要求,将全乡划分为农田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四类主导规划分区。分区确定国土空间功能导向和主要用途方向,实施分区管控。

农田保护区主要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各村均有分布。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

生态控制区主要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河流等,主要分布在洨河、潴龙河(泥河)、东南退水渠(规划)。规划禁止开展对主导生态功能产生影响的开发建设活动,严格限制除市政、交通、水利基础设施以外的其他新增建设用地。

城镇发展区是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区域,位于赵家庄村南。城镇发展区共涉及工业发展区、居住生活区、绿地休闲区三类。

乡村发展区主要是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为满足农民集中生活及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乡村发展区允许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村庄建设与整治。西营乡主要涉及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

三、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第5条 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护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稳定耕地布局。全乡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7103.47 亩(3806.9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50872.60亩(3391.51公顷),乡域各村庄均有分布。

第6条 耕地保护、布局与管制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任务,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合理确定恢复耕地计划安排,分步骤稳妥有序恢复耕地,引导设施农业向非耕地转移。结合农用地整理,以林地面积有增加、林地质量有提升为前提,实现耕地布局优化。依法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饲草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夯实粮食安全基础。优化占补平衡管理方式,各类非农建设项目选址布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的,必须做到先补后占、占优补优,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品质相当,严禁占优补劣。

四、生态保护

第7条 水资源保护利用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重点加强栾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包括栾城区水利局第二供水厂水源地。优化配置水资源。构建多水源保障体系,逐步形成以地下水、外调水和非常规水为水源的多源互补、丰枯互济的供水网络体系。

第8条 统筹适度开展国土绿化

实行林地用途管制,使林地用于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结合绿化造林空间适宜性评估,科学开展造林绿化,统筹确定造林绿化空间,有序安排造林绿化任务,改善生态环境。本次确定造林绿化空间位于乡域东南部的前牛村、后牛村。

第8条 加强生态系统修复

衔接栾城区生态修复重点工程,采取以自然恢复为主,保育保护相结合的策略,实施洨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与潴龙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恢复洨河两岸湿地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环境品质,提高潴龙河河道行洪能力。

严守土壤环境安全底线,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张家辛庄土地综合整治与洨河两侧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五、乡村建设

第9条 严格落实城镇开发边界

严格落实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至2035年,乡域内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11.80公顷。全部分布在赵家庄村南。

第10条 合理确定居民点体系

完善乡政府驻地、中心村基本服务功能,构建三级居民点体系为:1个乡政府驻地(西营村)、2个中心村(小代梅村、后牛村)、30个基层村(黄辛庄村、吴辛庄村、张家辛庄村等30个村庄)。

第11条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落实区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统筹布局,规划“乡镇级-中心村-基层村”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公共服务网络,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乡政府驻地是全乡的公共服务保障核心地区,应完善政务、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商业等核心功能,重点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小代梅村、后牛村两个村庄作为中心村,在完善村庄自身基本服务基础上,重点完善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室外活动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本村及周边村庄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使中心村具备服务基层村能力。

保障基层村基本服务功能,包括水、电、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以及农村社区服务、文体卫生、超市、托儿所等基本便民设施服务。

第12条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规划乡域内形成“一带、两区、三轴、多节点”的产业空间布局。

“一带”:洨河休闲生态游憩带;

“两区”:指在空间上形成的乡域北部近四环休闲农业示范区和乡域中南部的现代农业种植区。

“三轴”:贯穿乡域的南西公路、西后公路、方西公路形成的三条主要发展轴线;

“多节点”:重点打造的公禅意休闲村、瓜瓜乐乡村公园、西营服装小镇、赵家庄红色记忆、周家庄古墓葬等景观节点。

六、历史文化与乡村风貌

第13条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有关要求,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依据栾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保护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为赵家庄革命烈士墓。6处历史建筑为安乐村王氏民宅(王丑小)、安乐村王氏民宅(王士芳)、沿村戏台、赵家庄戏台、龙门水塔、北安乐水塔。

西营乡域范围内还有后牛村遗址、前牛村遗址、西郭村遗址、北安乐遗址、龙门遗址、大孙村遗址、吴家辛庄遗址、小代梅遗址共8处遗址,周家庄墓地一处古墓葬。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抬花杠项目曾在小孙村一带流传。

第14条 严格历史文化保护保护线

明确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赵家庄革命烈士墓)的保护范围划入历史文化保护线,对周边环境进行统一空间管控。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的完整性,不得侵占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进行其它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安放骨灰、埋葬遗体;在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第15条 塑造平原地区乡村风貌特色

延续具有华北平原特色的聚落肌理、生态景观和田园风光。构筑生态基底,凸显“田连阡陌”的原乡土景观特色。

聚落空间形态指引。村庄整体形态应加强与自然环境的融合,保持村庄整体空间格局与道路结构,集约节约利用村庄空间,紧凑布局,丰富内部空间,避免空间形式单一。

线性空间风貌指引。强化各类水体的生态环境建设及维护。道路空间重点为尊重自然环境与聚落格局,形成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路网系统。

林田空间风貌指引。保护现有林地资源,充分利用农村道路、沟渠、田坎等现有空间,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鼓励田林交织和多样化种植,形成不同的景观肌理,并适度引入休闲游憩活动,丰富林田功能。

七、加强要素支撑,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空间

第16条 构建便捷高效交通系统

落实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障乡域重大交通交通设施用地。构建内畅外达的对外公路网体系。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国道G618石家庄绕城公路栾城区新赵线至元氏县井元线段建设工程、国道G308改扩建工程(栾城环城南路-赵县界),积极推进西后公路南延、南西公路西延,加强与107国道以及周边元氏、赵县乡村的联系,打造对外联系快速通道。

优化乡域道路网骨架,完善现有道路等级,形成“国道-县道-村道”三级道路体系,提高内部道路通行能力和运转效率。

第17条 建设集约高效的城乡供水系统

实施江水置换工程,铺设南水北调水厂到农村联村水厂的连接管网和联村水厂到各村的连接管网,实现全区农村供水一体化。

第18条 建设蓄排结合的排水系统

疏通水利,在保证防洪的基础上满足区域水利需求。除洨河外,新建东南退水渠,保留并疏通潴龙河(泥河)。

生活污水结合村庄人居环境整治与和美乡村建设,采用分散型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管控目标。

第19条 强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规划落实石南500KV变电站,作为全市主电源之一。保留现状的后牛35KV变电站与南贾35KV变电站,新建西营110KV变电站,作为西营乡的主要供电主电源。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预留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空间,加强村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

落实南贾村东侧的京石邯天然气长输管道-西营天然气门站。乡政府驻地和各村采用天然气进行集中供气,供气气源以管道天然气为主。

第20条 增强乡村安全韧性

西营乡抗震设防烈度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按照Ⅶ度设防,学校、医院、避难建筑以及生命线工程等重要设施,提高I度设防。重大建设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以及省人民政府认定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乡政府驻地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村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将洪涝水行泄通道、河湖湿地等雨洪水蓄滞和行泄空间划入洪涝风险控制线。

完善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多类消防设施。推动乡镇、社区、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设微型消防站,大型企业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提升初期火灾处理能力。有条件的行政村要设置室外消火栓,建设消防水池。

利用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学校操场等开敞空间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实现人均紧急避难场所面积不低于1平方米、固定避难场所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的目标。此外,以国省干道、县道作为主要救援通道,避震疏散主通道两侧的建筑应能保障地震发生后疏散通道的安全畅通。

八、规划效力

第21条 规划效力

本规划是西营乡面向2035年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政策和总纲,是编制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定依据和基础。本规划自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复之日起生效,由西营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确需修改本规划的,须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附图

 

01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

02 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03 综合交通规划图

04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05 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国土空间用地规划图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