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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城区社区居民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10    来源:社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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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我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及安排部署,以政务公开标准化为依托,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依法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现将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务公开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中心各部门及各社区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并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社区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拓宽服务渠道,方便群众办事

我中心及各社区窗口做好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根据上级政府政策和社区遇到的具体情况,明确事项名称、实施主体、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等内容,做到及时更新;建立健全低保工作公开制度,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流程图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流程图上墙工作。

加强服务平台建设,网络环境下不仅要运用好服务热线渠道,而且要结合中心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打造服务热线与微信公众号双台并进功能,严格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强化信息维护工作,做好社区服务公开化、透明化;社区还可以采取入户走访方式,了解辖区内群体特征,做到真正的网格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片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打造不间断的居民服务窗口,切实为群众解决问题,提升为民服务效率和水平

(三)畅通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

畅通依申请公开当面、信函、电子邮箱等受理渠道,健全登记归档制度,对信件的接收、内容、答复、寄送等进行全面登记归档;规范答复,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做到答复语言严谨,引用法条适当;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深入了解申请人需要解决的题,全力为申请人提供帮助和服务。压缩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除重大复杂情况外,一般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缩短至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业务水平

我中心及各社区在辖区内张贴通知、明白纸等纸质信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我们以政务公开日为契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召开工作人员培训会,明确社区工作人员职责,细化分工,做到术业有专攻,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政策、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我们将建立起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做到政务公开透明化、明白化、白热化,真正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到社区居民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政务公开新媒体建设力度不够,还需进一步做好充分思考。

改进措施: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创新新媒体建设思路,拓宽与公众的交流渠道,有力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31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