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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城区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5    来源: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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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城区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栾城区科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职能职责、行政权力清单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相关公开信息,创新思路举措,拓宽与公众的交流渠道,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020年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布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11条,其中职能设置2条、统计信息3条、行政执法4条、预算决算类2条。 2020年度网上无受理来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收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栾城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明显的进步,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仍需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区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发挥新媒体信息传播优势,完善公开渠道,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加强人员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