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项目建设、政务公开、外事、国防动员、人防、财政税务、国资管理、统计、金融保险、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生态环境(含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外事办、金融管理股)、区发展和改革局(国动办、人防办、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外贸公司、物资公司)、区财政局、区统计局、新栾城投公司、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区消防大队(区消防救援局)、区大气污染防治服务保障中心、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栾城分局、区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栾城调查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栾城监管支局、驻栾金融机构。
协助区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负责与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
负责与装备制造园区的工作联系。
负责与区党史研究中心、区档案馆的工作联系。